作者ArseneLupin (KIDS)
看板NTU-Archery
標題[揪團] 台北市邀請賽
時間Tue May 26 13:15:52 2009
98年全國運動會臺北市射箭代表隊選拔賽決選競賽規程
暨 臺北市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宗旨:為強化臺北市射箭運動,選拔98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射箭選手。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教育局、臺北市體育處。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六、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8年06月06、07日(星期六、日)。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操場,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15巷1號。(臺北捷運萬芳醫院站)
八、報名資格:
(一)決選賽須兼具以下2項資格
1.98年臺北市射箭代表隊選拔,反曲弓男、女子組初選(青年盃)全項單局成績各前10名者。
2.戶籍設立於臺北市轄區內三年以上者者。
(二)邀請賽須具以下2項資格
1.不參加決選賽的臺北市各級學校、團體反曲弓男、女子組選手。
2.臺北縣、市各級學校、團體複合弓男、女子組選手。
九、決賽組別,僅設反曲弓項目:
1.男子組:排名賽70M雙局,對抗賽(70M)取排名賽前八晉級對抗。
2.女子組:排名賽70M雙局,對抗賽(70M)取排名賽前八晉級對抗。
邀請賽組別,設反曲弓、複合弓項目:
1.男子組:排名賽70M雙局,對抗賽(70M)取排名賽前八晉級對抗。
2.女子組:排名賽70M雙局,對抗賽(70M)取排名賽前八晉級對抗。
十、報名辦法:
(一) 日期:即日起至98年05月25日止,通訊報名(以E-mail、傳真或郵遞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15巷1號(萬芳高中)秘書室 楊家鑫秘書 收
Tel: (02) 2230-9585轉110 Fax: (02) 2230-31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 報名費:各組每人400元整,請以ATM轉帳或將報名費匯入新光商業銀行大直簡易型分行( 帳號:0578-10-000129-5 戶名:臺北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繳交報名費後請在單據上註明報名單位名稱及人數,傳真至(02) 2230-3188完成報名手續。
※ 為不影響靶位編排,超過報名期限報名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十一、比賽規則:
(一) 依中華民國射箭協會頒佈之最新射箭規則辦理。
(二) 比賽制度:
A、個人排名賽:70M雙局採122公分,每回4分鐘射6箭,一局36箭,共2局72箭。
B、個人奧運局對抗賽:70M採122公分,每回2分鐘射3箭,共4局12箭。
十二、競賽流程:
(一) 98年06月06日(星期六)
1、 場地佈置: 場地不開放。
2、 開幕典禮: 13:00~13:15
3、 公開練習: 13:30~14:15
4、 下午賽程: 14:30~15:30 70M第一局
15:45~16:45 70M第二局
(二) 98年06月07日(星期日)
1、公開練習: 08:00~08:45
2、上午賽程: 09:00~09:20 各組個人奧運局、各組對抗賽1/4
09:30~09:50 各組個人奧運局、各組對抗賽1/2
10:00~10:20 各組個人奧運局、各組銅牌賽
10:30~10:50 各組個人奧運局、各組金牌賽
十三、領隊會議:
(一) 領隊會議定於98年06月06日(星期六) 下午13時30分於比賽會場舉行,凡大會規定及修訂事項均於領隊會議時公佈。
(二) 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本人或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1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 如對某隊參賽者資格發現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承辦單位處理。
(四) 領隊會議無權做出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五) 靶位由賽會競賽組排定。
十四、競賽規定事項:
(一) 開幕典禮:98年06月06日(星期六)下午13時00分於比賽會場舉行,各隊請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二) 閉幕典禮:98年06月07日(星期日)下午16時30分於比賽會場舉行。
(三) 弓具檢查:於公開練習時同時舉行。
(四) 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得出場比賽。
(五) 運動員弓具經裁判檢查之後,靜候檢錄入場,非與賽人員不得隨意入場,若弓具未經檢查不得出賽。
(六) 凡射完之選手,請退到預備線後,不得停留於發射線上(身障者依射箭規則辦理)。
(七) 參賽選手請詳閱比賽時間,並於規定時間10分鐘前到達,無故逾時者以棄權論。
(八) 不得頂替代射,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及該項所有成績。
(九) 選手參加項目若秩序冊編列與原始資料不符,應於賽前之領隊會議中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 可於比賽當日報到繳交報名費及驗收相關證件。
(十一) 報名費包含公共意外保險費及星期日午餐便當一個,請參賽單位不需另外訂購便當。
十五、臺北市代表隊選拔辦法:
(一)旨揭賽會為98年全國運動會射箭賽,臺北市代表隊決選賽。
(二)依98年臺北市青年盃射箭錦標賽公開組全項單局成績之積分錄取反曲弓男、女各取10名選手參加集訓,並擇期另行辦理『決選賽』,依積分總分各正取三名、備取兩名,獲選為本市代表隊參加集訓,並代表本市參加第七屆全國運動會,屆時如准許報名第四位選手,則由備取依序遞補。
(三)初選全項單局144箭總分排名佔積分百分之30,決選70M雙局總分排名佔積分百分之30,對抗賽排名佔積分百分之40。初選加上決選積分,若有相同之選手則依規則中之加賽規定,於決選賽後(選手不得離場)馬上辦理。
1、初選全項單局144箭總分及決選70M雙局總分積分表:(初選賽、決選賽,相同)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積分 30分 27分 24分 21分 18分 15分
備註:其餘名次依照每3積分遞減之。
2、決選賽奧運局個人對抗賽名次積分表: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積分 40分 36分 32分 28分 24分 20分
備註:其餘名次依照每4積分遞減之。
(四)入選代表隊之所有選手必須確定代表臺北市參賽並配合賽前集訓,遇缺除遞補第四、五名選手外,不再順延遞補。
(五) 男、女代表隊教練人選,依總積分第一名選手之教練,報名表填寫首位為準人選,且必須擁有本會核發之射箭教練證。
※代表臺北市參加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的選手,必須設籍臺北市3年以上,比賽時請攜帶個人身份證查驗,入選後需繳交身份證及印章。
十六、邀請賽獎勵辦法:
僅設置個人錦標:反曲弓、複合弓項目,男、女子組奧運局,取前六名頒發獎狀,前三名頒發獎牌。
十七、罰則:
(一) 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者,應由其所屬領隊負責。
(二) 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選手出場比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
(三) 比賽期間如有發生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等行為,除按規定停止其出場比賽外,並報請主管單位議處。
十八、申訴方式: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判決之意見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需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三) 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在事實發生一小時內向審判委員提出,並繳交保證金三千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四)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九、競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 參加比賽選手之公共意外保險,由主辦單位負責投保。
(二) 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提領隊會議通過後實施。
(三) 本次賽會將使用光學讀卡記分系統,請各領隊、教練指導、告知所有參賽選手。
(四) 請所有選手的家長、朋友及觀眾,遵守賽會秩序與保持場地、環境清潔與衛生。
(五) 賽會舉辦前有任何變動另函通知,或查閱本會網站
http://city.udn.com/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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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要報名的....請今天晚上找教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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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13
1F:推 kangsw:已過期了,5/22公布5/25截止,像是另開賣場給特定買家下標用 05/26 14:15
2F:推 Ash1taka:推樓上 我比較想去國體,CP值比較高、不怕挖地瓜! 05/26 16:49
3F:推 yamakazi:還沒截止 史正德先生說還可以報名 要報名的請跟我聯絡 05/26 18:02
4F:推 yamakazi:漏看最後一行 請找教練報名 05/26 22:39
5F:推 Ash1taka:教練:「那就不要飛出去呀...」我:「好~再衝一發!」 05/27 00:12
6F:推 Ash1taka:得名應該很不容易... 我來雪一下青年盃自爆之恥好了 05/27 00:14
7F:推 KaurJmeb:內線:據說有中國、香港的選手要來參賽喔 05/2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