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ivefly (教母)
看板NTU-Archery
標題Re: [貼心] 週六舊體團
時間Mon Nov 3 23:54:06 2008
1F:推 yamakazi:雖然沒有借場 不過校隊的優先順序還是排在第二順位11/03 13:30
不好意思,關於無人借場時的使用順序,
我今天請教過胡林煥老師了。
老師給我的答覆是,
只要是沒有事先借下來的場地,一律照先來後到排序,
校隊與社團立場一律平等,沒有優先使用權,
更正一下您的資訊,不好意思。
老師還補充道,學校限制一個單位一學期只能借兩個時段,
為了平衡各社團的使用空間因此不得多借。
而射箭校隊這學期借的場地是星期二四,
所以也不能再借週六的場了。
目前的場地情況大致如此。
另外,相當感謝redeggplant同學的發文,
讓我們得以了解當天形成誤會的原因,
只是我有些疑惑,
練習場地這麼重要的事情,為什麼社員學期都快過了一半了仍然不清楚呢?
還有,貴社社長到現在仍未主動PO版道歉或與我聯絡,
請問是否因社務繁忙以致有所遺漏呢?
我相當希望能和貴社好好協商場地共用的使用問題,
至今卻仍無代表出面洽談,
兩邊不斷因溝通不良而累積誤會我想對雙方都是一種損失吧,
如果方便的話煩請貴社社長到本社社版PO文,
以及討論場地相關事宜。
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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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51
※ 編輯: olivefly 來自: 140.112.228.51 (11/04 00:15)
2F:推 lynxliu:我不是社長 但是目前逢期中考 或許有人在忙碌 請見諒囉 11/04 07:28
3F:推 miso1122:那舊體的紅色牌子不就寫假的囉? 11/04 11:26
4F:→ miso1122:1.體育課 2.校隊 3.社團 4.其它單位 11/04 11:27
5F:→ miso1122:應該請老師趕快把那紅色牌子拆了以免讓人誤會XD 11/04 11:28
6F:推 redeggplant:週六那天的事不干隊長的事呀 = =a 不要亂鬧呀... 11/04 13:07
7F:推 lynxliu:老師說的話也未必是聖旨 也有可能有口誤 狀況特殊需要談 11/04 14:09
8F:推 icewing:有請社長 如果我們有XD 11/04 22:18
9F:推 Icarus4:對耶......我們好像沒有社長......||||?? 11/05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