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Kelsen (香港人)
看板NTU
標題Re: [分享] 我該放過小偷嗎
時間Sat May 26 02:03:39 2012
台大處理刑案的最高原則是能在校內處理就在校內處理,能不要鬧出去就不要
鬧出去。
通常會叫你報校警隊處理,校警隊會跟你說等獎懲會查出個所以然來再說,如
果不滿意再告警察也可以啊~可是刑案告發期間是六個月,錯過你就哭哭了。
如果真的想要走一般法律途徑處理,而不是吃校內河蟹全餐的話,最直接的作
法就是去羅斯福派出所報案,或是直接打110,讓警察直接來處理這件事,而
不要走任何的校內程序,畢竟校內程序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不要把事情鬧大。
如此一來通常沒有任何的實益,也不會讓在校內遭受刑事犯行侵害的人獲得任
何的賠償。
只要警察進來,就能直接跟校方調資料,校方原則上不能拒絕警方偵查的要求
,所以真的在校內遇到什麼的話,拿起電話報警會實際一點。
※ 引述《mangostar (工作才是實在)》之銘言:
: 上禮拜我的腳踏車在長興BOT被偷了
: 那個時候我想說上去拿個東西就下來
: 而且攝影機就大剌剌的在頭上
: 應該沒有哪個笨蛋會去偷
: 所以就沒上鎖
: BUT,最厲害就是這個BUT
: 真的有人騎走我的車
: 我下來找不到車,說實話一點也不擔心
: 畢竟只上去5分鐘,而且又有攝影機
: 所以我馬上去找櫃台告知想調閱監視器
: 填了一個單子後 小姐告訴我
: 基於規定 我們不能給你看錄影帶
: 等到時候比對得知小偷會通知教官,然後教官在通知你
: well 我一向是個遵守流程的小孩 而且有明確時間明確地點又有監視器
: 看一下就可以抓到小偷(BOT的逼逼卡中控室有姓名,比對一下很快)
: 所以我就大搖大擺的走了
: 結果現在已經過了一個禮拜
: 我今天在BOT門口竟然發現我的車已經被停回原位了
: 卻依然沒有任何人 無論是教官還是櫃檯通知我
: 這段期間我去問過兩次都是官方回答,沒人通知你嗎 那表示還沒好喔!
: 我越想越鳥,現在都拿回車了,好像應該息事寧人
: 但我真的挺不爽BOT的溫吞態度,連這麼簡單的事情也可以拖這麼久
: 而且我在懷疑到底是效率不好,還是找到小偷後叫他私下放回去避免紛爭
: 各位鄉民評個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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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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