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站內NTU
標題[公告] young11539 公然侮辱 水桶一週
時間Thu Apr 29 08:39:22 2010
經板友檢舉
#1BrzE_LR (NTU) [ptt.cc] Re: [校園] 台大水果節
1F:推 young11539:聰明肯跟逼賊二六 差異在估狗04/29 01:12
關於賊的部份,無具體證據證明當事人曾做過賊,視為公然侮辱
〔二級規定〕
(3) 禁止誹謗、公然侮辱、對特定群體無意義的攻擊。
違反上列第3項、第4項、第5項者,給予水桶一週處分,並由板主刪除文章
或通知發文者將相關內容刪除。
水桶一週 請期滿來信板主解除水桶
------------------------------------------------------------------------------
最近收到如雪片般的檢舉信,板友們為一些言詞不妥,也有板友覺得處分有失公正
在此針對這個使用率最高條文的前半部份進行說明:
有關於誹謗,公然侮辱的部份,基本上是援引刑法309 310 311條部份條文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而在實際上我國法院的判決中,基本上,只要罵了髒話就一定有罪
至於其它情形,則是看是否可受公評,舉例來說
台北地院98,易,2936 因甲偷開乙信箱,被乙罵賊,因甲所做之事可受公評,甲就敗訴
又假如有板友說板主判決不公正,沒學過法律,這也是可受公評之事
因此,在判決時,會看指責的對象及其指責內容
是該對象之可受公評之事?
還是只是單純的公然侮辱甚至只是單純誹謗?
假如是後者,就會給予水桶處分
誹謗的部份,大法官曾解釋,要證明為真
要做到曾善意查證,並有充份證據可讓人認為這件事是真的即可
許多板友質疑"酸文","戰文"跟公然侮辱之間的關係
在這裡,板主要承認真的很難去畫出那一條界線,
並不是說要板主列一個"禁用字清單",大家繞過那些字就好
過多的水桶判決,可能引發寒蟬效應,大家就不講話了
而許多的酸文,戰文,不同的人看起來會有所不同
因此在現階段,還是盡量以前面所說的標準為主
看是否是髒話,看是否批評的是可受公評之事還是單純侮辱來決定
板主們的法律觀念也不好
因此假如板友們認為有判決不公正或任何建議,歡迎多多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64.93
2F:→ godpolsteven:那個不是j的發音嗎XD 04/29 09:23
3F:推 thrush:我也覺得是j的發音 04/29 09:42
4F:→ thrush:不過 如果bj26bj不這麼認為 就很難說了 04/29 09:44
5F:推 godpolsteven:或許裡面又有什麼我不懂的事情吧 04/29 09:45
6F:推 devirusin:BJ26................................ 04/29 09:47
7F:推 chiuoscar:............. 04/29 09:52
8F:推 d93j4:... 04/29 10:09
9F:推 smartken:這種東西真的要桶前面有更該桶的XD 04/29 10:29
10F:推 godpolsteven:老實說我覺得這桶得有夠莫名 已經戰到low到連這種事 04/29 10:31
11F:→ godpolsteven:情 j與賊的差別都要來桶 還真是理性討論耶~ 04/29 10:32
12F:推 kevinx0727:這就是bj 04/29 10:43
13F:→ elek:我覺得這水桶超無聊的 最好是"逼賊"的語意可以連結到被指涉 04/29 10:44
14F:→ elek:的對象當(過)賊啦 連到水滸傳還差不多 04/29 10:45
15F:推 Hrothgar:我覺得有比J更好的發音擬似字啊 04/29 10:45
16F:推 jamesemaj:感覺起來早就想桶他 只是一直再找機會而已 04/29 10:52
17F:推 joseph4229:bj不意外 04/29 10:53
18F:推 hasucker:bj 不意外 印象中得罪不少人 04/29 11:00
19F:→ hasucker:但這篇水桶倒滿無聊的 04/29 11:00
20F:推 betadu:少來了 有那麼多更適合的擬音字 幹嘛一定要用賊 04/29 11:06
21F:推 leighmeow:= = 04/29 11:07
22F:推 kevinx0727:用心注音打字一定要這麼吹毛求疵嗎 ? 04/29 11:08
23F:推 godpolsteven:追求完美的話 也可以用皆這個字的發音啦 04/29 11:08
24F:→ godpolsteven:重點是桶人的理由吧..兩者要連起來太牽強 04/29 11:09
25F:推 kevinx0727:bj的腦袋裝聰明肯? 04/29 11:09
26F:推 jamesemaj:那是不是說估狗的也罵他是狗 也要桶 04/29 11:12
27F:推 xb27:無具體證據證明他說的"逼賊"指的是bj板友,水桶莫明其妙 04/29 11:12
28F:推 dael0621:你桶了不該桶的人..難道經查證趴批蹦沒趴也沒蹦就要桶我? 04/29 11:14
29F:→ dael0621:樓上插逼27 04/29 11:14
30F:→ dael0621:他沒有插逼,你快桶我吧 04/29 11:14
31F:→ dael0621:XDDDDDD 04/29 11:15
32F:推 godpolsteven:快笑死了 04/29 11:15
33F:推 jamesemaj:說不定他有插逼只是你不知道XDDD 04/29 11:17
34F:推 dOodoOhOw:請問樓上有沒有割破史蒂芬...QQ 04/29 11:17
35F:推 godpolsteven:我沒有= = 我就是史帝芬 04/29 11:18
36F:推 dael0621:經查證無法證明他有沒有插過逼,所以涉及公然侮辱 04/29 11:18
37F:→ godpolsteven:"無具體證據證明當事人曾做過賊"==>其實這句超好笑 04/29 11:19
38F:→ dael0621:反正被桶的人去打大專盃了,也不能上B 04/29 11:19
39F:推 ju13606:推差逼27 04/29 11:29
40F:推 hasucker:我也可以叫 ju 豬...或是 god 狗的...或是dae 呆 阿... 04/29 11:32
41F:→ hasucker:這根本就無傷大雅的說 (攤)~ 樓上幾位no offense XD 04/29 11:33
42F:推 godpolsteven:樓上真是sucker XD 04/29 11:50
43F:推 hasucker:是阿我ID本來就是故意這樣取的 >_^ 04/29 11:53
44F:噓 stoneaaron:檢舉的無聊 水桶更是不可思議 肚子餓了 ㄇㄞ 04/29 11:59
45F:→ stoneaaron:抱歉他不是真的無聊 我說錯了 請不要桶我 04/29 12:00
46F:推 huangcooly:達美樂~打了沒~呃爸爸餓我餓我餓 04/29 13:47
47F:推 hahaha456:每次看到樓上都覺得很餓 04/29 14:07
48F:推 bj26bj:跟ID的發音有什麼關係? lol 針對暱稱刻意打錯字,真是剛好 04/29 14:57
49F:推 gordon32:BJ GO !! GO 04/29 15:01
50F:推 ajtptw:某ID不意外 04/29 16:21
51F:推 paul1227:闆煮好公正 之前有人叫抽菸者滾出校園都不辦 04/29 16:24
52F:→ paul1227:要我找給你看嗎 04/29 16:24
53F:推 crazynuts:版主說話吧 這是雙重標準? 04/29 16:25
54F:推 surgar:社會系的 總愛挑毛病 04/29 16:26
55F:→ surgar:值得愛版主處理一下 04/29 16:27
56F:推 improvise:推樓上XD 04/29 16:44
57F:→ jw771216:給箭頭 用這樣的理由水桶一周還蠻難令人信服的 04/29 16:44
58F:推 bj26bj:Orz 連什麼系的都可以戰啦? 04/29 18:25
59F:推 gooogle79:推sugar~ 04/29 19:01
60F:推 xb27:噴茶~~ 04/29 19:48
61F:噓 barrytwu:??? 04/29 20:43
62F:推 feaheresy:XDDDDD我快要笑死了 這就是逼賊 04/29 21:57
63F:推 dael0621:.樓上掰 04/29 23:44
64F:推 lovekleber:推beta 有那麼多相似的音 用賊未免不能說含有貶意 04/30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