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
看板NTU
標題Re: [那篇就是: 去地檢署或法院的公開通知]
時間Mon May 5 15:00:32 2008
※ 引述《shineing105 (海綿又來了)》之銘言:
: 我是shineing98, 也是prxxxxxxx
: 很感謝F7 幫我抓出這些人..感謝!
: 本人早於4月提告法律系iamx, 我補充一下, 並非是"即將提告"
: 是"已經提告",懂了嗎?
: 我4月一共告了連同 侵犯本人隱私的版主oo000oo等共7個人
: 公文已至台大, 接著就請你們警民合作有空去警局及法院跑一趟.
^^^^^^^^^^^^^^^^
我有疑問,為什麼提告還要公文給台灣大學?
這裡我看不懂,跟據我知道的提出告訴有四種途徑
(1)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製作筆錄由警方偵查
(2)向法院按鈴申告,由法警填妥申告書交檢方訊問
(3)撰寫刑事告訴狀請求檢方偵查
(4)撰寫自訴狀直接請求法院審判
我這邊看不太懂說~.~||有沒有高手要解說一下,還是這陣子會有檢調來扣押ptt主機= =
如果交由警方偵辦,那為什麼知道公文爬到哪邊,再者上ptt的也並非全為台大學生
嗯,有什麼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看看???
PS.我只知道有個很有名的案例,就是PCMAN作者的案例,不過後來也是和解貼貼道歉啟示
這個如果真的可以告訴有什麼特別的判例,應該很值得觀察0.0?
不過如果這樣電視上那些名嘴........
: 我做我自己, 我沒做過的事為何要我承擔, 只因你們一個報復或好玩?
: 我也完全不在乎一群人,這是我的個性.
: 勿以惡小而為之
: "個人隱私及著作權"在現今社會尤其重要,
: 不做查證的手續即在網路發言, 是不理智的行為.
: 我之前委請法律專人協助提告是我平常真的很忙, 很多事要做,
: 就請你們別來影響我, 那7人就依法律及校規處理.
: 版主
: 我這就是明確的"提告時間"通知, 請遵守你說過的話
: 也請你別刪,
: 日期你們收到就知.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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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ssinwang 來自: 119.14.8.192 (05/05 15:20)
1F:推 willrevenge:可能是因為他不知這幾個人的實際姓名和身分 05/05 15:23
2F:→ willrevenge:所以交由管理BBS的台大方面來做查詢 05/05 15:24
3F:→ kissinwang:可以直接上公文給台大要嗎?而且這個訴訟費要多少??? 05/05 15:25
4F:→ shineing105:因為 平行處理...thanks 05/05 15:38
5F:推 kevinufl:阿就有人不懂裝懂亂掰咩~^^ 05/05 17:28
6F:→ argy760218:您認真了~~ 05/05 18:59
7F:推 bbaasszz: 因為 平行處理...thanks 05/05 20:15
8F:推 ftmd:干台大何事? 05/06 00:49
9F:→ etkj2000tw:平行喔?要尺規作圖嗎? 05/06 09:26
10F:→ etkj2000tw:還是用內積為零給出代數證明?對不起我數學不好 05/06 09:27
11F:推 george31708:因為噁心男有幻想症,自己幻想發公文 05/06 15:26
12F:推 Ishua:話說樓上上平行內積不見得是零吧= =... 05/06 15:48
13F:推 catherinekao:外積為零XD 05/07 06:26
14F:→ etkj2000tw:啊對~之前那是純打錯XD 05/07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