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morris (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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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情] 買腳踏車一定要拿收據!!
時間Tue Apr 22 17:40:15 2008
去年十月,我女朋友想去水源校區買腳踏車,
當時我們是在中午左右去的,這麼晚了我們想可能都賣完了,
所以抱著去看看的心情,抵達時看到還有一些腳踏車
但是比較貴,大概都一千元以上,
因為當時滿需要,又想說買好一點可以假日騎出去,
所以選了一台變速的1200元
重點是我們當時並沒有拿到發票,(問題一)
4/10,停在捷運三號出口,她的車被駐警隊鎖著,以為是別人亂移而違規
她就想等有時間再請駐警隊開鎖,
結果昨天4/20去找己經找不到了,她一直很心急找了很久,我們就去駐警隊
警察先生告知有位女生說腳踏車是她的,己領走了
之後,對方也來,她也沒有証據說是她的,
奇怪,為什麼可以讓她領走呢?
警察先生則說,我們七天之內沒有跟他們聯絡,所以讓她牽走(問題二)
驚~難道七天沒去領,腳踏車就不是我們的了~
(圖書館東西都是一個月沒有認領才會做處理)
目前事情並未解決,車子由我女朋友暫時先騎,對方還是說腳踏車是她的
對方說她去年下學期不見的(她也不太確定是幾月),但當時她並未備案~
她遺失時間到被拍賣也有4~7個月了
我們通過正當管道在水源校區買的腳踏車,難道會買到贓車嗎?應該不太可能吧!
我不曉得是不是她被拖吊走,但當時沒有找到領回,而被拍賣出,
拖吊到賣出,這個流程我不太清楚但似乎有爭議,這似乎導致她成為受害者(問題三)
我們很同情她,但是我們花了錢,也是受害者,真是很困擾~
到時如果車子要不回來,如果是因為對方的粗心,還是因為學校的疏乎導致的結果,
真的不甘心,我們只是在水源買車,車子停在捷運前也並無違規~
這次的教訓,讓我學到一定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
買腳踏車或是貴重東西一定要留下購買証明,才不會衍生出這麼多問題
也謝謝各位看完這麼長的心情感想~
p.s 駐警隊的人還是都很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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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99.139
1F:推 overflow2:我比較好奇的是水源那邊賣腳踏車的錢是歸到哪 要是沒收 04/22 18:39
2F:→ overflow2:據的話 是他故意不開收據(不用報帳?) 還是你沒拿 04/22 18:40
3F:推 yan0314:我記得我在水源買400元的腳踏車的時候有開收據耶...紅色的 04/22 18:52
4F:推 rb79:去年在水源買車,有拿到粉紅色收據+1 04/22 20:22
5F:推 fsk:我三年前買時沒有收據耶 04/22 21:37
6F:推 greg2977:有人買東西不拿證明?? 04/22 21:51
7F:推 dragoncat:這年頭直接寫信給校長是最有效的啦~ 甚麼問題都能解決@@ 04/23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