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yfish (魯邦3世)
看板NTU
標題[大事] 交通違規
時間Fri May 4 23:38:25 2007
常在大一女停車的同學要注意了,如果想在舟山路直接穿過分隔島,上羅斯福路
左轉,請記得
用牽的過去 昨天包括我在內,好多位同學都被埋伏在另一頭的
警察開單= = 被開單當下我是很茫然的,我不知道那邊不可以慢速騎車通過,分隔島
前沒有禁止機車通過的標誌或是牽車通過的指示,我覺得這樣開罰很不合理。更何況,
警察是在路的另一頭抓人,擺明就是知道大家都會做這個行為,所以他們好整以暇地抓。
我前面那位還沒開完,我正在被開單,下一位又自動上門…
事先阻止人民犯錯,比起事後再去追究來得合理和節省社會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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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214
1F:推 milkykaoru:本來就不能過啊 不需要什麼指示 05/04 23:41
2F:推 Ice98:上面有班馬線吧 那本來就是給行人走的ㄚ 05/04 23:43
※ 編輯: staryfish 來自: 140.112.250.214 (05/04 23:45)
3F:推 bohu:你沒被抓到是運氣好 被抓到就該認命 每次走那條斑馬線都被 05/04 23:47
4F:→ bohu:機車擾到 很不安全 我更希望警察去取締辛亥路側門那邊違規 05/04 23:48
5F:推 supjasonkimo:我也被抓過~~但也只能自認倒楣~~ 05/04 23:59
6F:→ lcc0214:腳踏車嗎? 05/05 00:18
7F:推 oood:那邊本來就不能騎機車通過 被抓不應該有話講 05/05 00:34
8F:推 alen332l:推樓上 05/05 00:37
9F:推 icesai:我還以為是故意給機車過耶~只是禁車子!中間障礙物間隔不小! 05/05 02:14
10F:→ ciswww:障礙物間隔小 輪椅過不去啊 只好這樣 05/05 02:17
11F:推 opklm:乍看以為是腳踏車 嚇我一跳.... 05/05 07:33
12F:→ Jerrynet:跟樓上一樣= = 05/05 09:34
13F:推 simonown:那是斑馬線||| 05/05 14:01
14F:→ d91544002:本來就不可以騎,有啥好抱怨的 05/05 16:05
15F:推 CoseLee:不過我覺得警察宣導一下也沒什麼不對 05/05 17:13
16F:推 EdwardWitten:以為是腳踏車+1 05/05 21:00
17F:推 uranushgsh:我以為是腳踏車......嚇到我了 05/05 21:48
18F:推 kediflower:幹麻要事先宣導?斑馬線本來就不能騎機車..我都是用簽的 05/05 21:54
19F:推 davehor:被抓過@@ 05/06 00:06
20F:推 wlsherica:驚쀠我最好乖依點了 05/06 00:57
21F:推 weitn:斑馬線本來就不能騎車通過吧 05/06 08:35
22F:推 biocode6967:這是卑鄙警察常用的手法 差勁透頂 05/06 12:24
23F:噓 yinyuan:用牽的加一,牽一下又不會怎樣!還罵警察= = 05/07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