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蒼白避難所)
看板NTPUyouthCOM
標題突然又想起
時間Tue Jun 24 23:28:41 2003
桃園停車管理員抗爭事件已經兩年多了
兩年前的某一天,我跟其中一個停車管理員有以下的對話:
時間:九十年五月
在桃園的某一天晚上,我跟一群停車管理員開策略會議,策略會議主要是針對縣政府
拒不承認停車收費員適用勞基法,並且繼續逼迫她們簽訂約聘僱約,我們許多停車收費
員拒絕簽訂約聘僱約,要求應該讓我們簽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縣政府惱怒了
,因此給我們最後期限,六月一日前一定要簽約聘僱約,並將契約遞交給縣政府,否則
六月一日後沒簽約的全部解雇,當時已經五月末了,離六月一日剩下幾天的時間,為了
因應這巨大的壓力,我跟桃園縣的停管員們常常聚集開會商議對策,開完會後,其中一
個男性停車管理員開車送我去火車站搭車,我都叫他劉大哥,劉大哥耳朵半聾,聽話必
須大聲講才聽的清楚,他領有殘障手冊,那天在車上、我們兩個靜默了一陣子,我突然
扯開嗓門大聲說:
〝劉大哥!前陣子你在醫院(劉大哥前陣子因為白血病住院),怎麼縣政府的契約還
帶到醫院裡?不是說全都要放在瑞琴(桃園縣停車管理員的意見領袖)那裡集中保管
嗎?〞。
劉:〝光宇!你知道嗎?瑞琴她們想把我的契約偷簽我的名字交給縣政府,我才不要,
大家都不交,我也不交〞。
杜:〝可是劉大哥!大家也是為你好,如果你最後跟其他人一樣被解雇了,她們要找
工作還有機會,但你很困難啊!你兩個小孩還在讀國小,大嫂為了你參加我們的抗爭
也跟你吵了好多次架,你又生病,要是被解雇了,沒有勞建保,那怎麼辦?我們看的
實在也很不忍心…〞
劉:〝我知道!但我覺得我要跟她們在一起,要交契約一起交,不交就都不交,只有
這樣我才覺得我像一個人!
後記:劉大哥因為那次的抗爭被解雇後至今兩年了,整整兩年找不到工作,我跟他還
常聯繫,沒看過他說過一句怨言,但我至今每次想起他就很難過,兩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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