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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建議]當法制毀棄時、學生自治名存實亡
發信站北極星II (Fri Jun 22 22:00:3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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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e (뤩》之銘言:
> 你老人家就多回學校走走, 多跟自治會的成員聊聊.
> 對他們的幫助會比較大.
> 在交接的初期, 應該會需要.
> 順便跟他們聊聊你當初寫法規的用意.
> 讓大家了解自治法的精神.
> 自治法實行到現在,
> 有一些地方在實行上是比較困難,
> 應該是需要做一些適度的修正,
> 以符合現況.
> 現在應該也很少人知道可以做當選證書,
> 服務證書的部分學校也只有正副會長跟正副議長做發放
> (有錯請指證)
> 一般的幹部或部員都沒有.
> 所以我相信大家是憑一股熱情, 在為學生服務.
> 大家就好好做吧.會很辛苦.會被批的滿頭包.
> 到最後會支持你做下去的就是你心中的熱情.
> 而不是那張薄薄的服務證書或資歷證明.
> 有不懂得地方可以問問前幾屆學生會的幹部.
> 或是到課外組問吳宗原的電話.
> 他定當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陳前會長一全
我這個老人會在版上發言
著實是一句話「看不下去」
自治規章並非至高無上的東西
也不是不能改
只要校內同學覺得這套規章不合時宜了
就要促使學生會透過一定的程序進行修改
不然
東違反一條規定
西違反一條規定
學生自治會如何自治
學生會面對規章越隨興
學校對學生就越不看在眼裡
對學生的權益有害無益
學生會自我要求規格越高
學校越不敢造次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當自治規章不斷被踐踏時
學生會獲得的尊重就會遞減
會被人視為一個超級社團
有經費 有專屬空間 有資源 有權力
且不必被評鑑
許多學生會的資源
都是許許多多熱心於學生自治領域的學長姐爭取來的
一定要珍惜
不然失去的速度會超過想像
我仍然期盼學生會能爭氣振作
多去找前幾屆的學生會核心成員
發個mail去請教
也是個辦法
辦個訓練活動
也是辦法
翻閱前人所留的手稿及資料
也是個辦法
不要硬撐
那很累
而且常出錯
最後
懇請曾參與學生自治領域的同學
多回來提供學弟妹經驗
不要讓他們白廢力氣
回饋一下母校吧
吳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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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 A
uthor:
wu 從 113_PC131.ntcb.edu.tw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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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hn 呸:既然你們做的那麼好,為什麼北大還是比台大落後?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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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drain 推:其實這位學長的苦口婆心 我比較能感受到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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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hn 推:推樓上.只不過我不想看到瘋狂筆戰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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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drain 推:而且有其道理 與另一位學長不同啦 推回來~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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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drain 推:雖非現任學生會成員 我還是感謝wu學長持續給予建議的 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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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推:當初法規是誰定的阿?看來問題真不少阿~ 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