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yrc (方法比聰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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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優秀司法官請留步-累死一個法官之後2
時間Sat Feb 21 02:05:11 2004
這二、三年來的司法改革,雖不能說己收立竿見影之功,然確實己有相當成效,特
別是一審的推檢。以筆者執業開過庭的台北、士林、板橋三個地方法院法官、檢察官
而言,十之七、八閱卷、開庭甚為認真,態度也大都親切和藹,實有耳目一新之感。筆者
就曾暗自思忖:如果我是他們(檢察官、法官),未必能做得比他們好。然而在限期結
案、裁判品質的內外在要求下,犧牲的就是這些優秀法官、檢察官們的家庭生活與身體
健康。久而久之,法庭上全是「超時工作」的法官們。律師可以基於自己時間、興趣
等考量,決定要不要接受當事人的委任。然而檢察官、法官則無此自由。
在案件量鉅增的情況下,就有了「限量分案」的呼聲。現在除最高法院外,一、二
審尚未進行「限量分案」。這固然是減輕檢察官、法官負擔的作法之一,但筆者則持較
保留態度。因為司法不但是推檢、律師的司法,它更應該是人民的司法。如果人民沒有
辦法接受「遲來的正義仍然是正義」的說法,則「限量分案」就失卻其說服力與正當性。
其實還有其他方法或許可以減輕司法官的負擔。去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有許多確
實可行的結論,例如:民刑事案件審理集中化、加強檢察官之舉證責任、採行緩起訴制
度等等。此外,應該大量錄取司法官助理;必要時一個法官甚至可有二、三名助理(律師
有二名以上助理者比比皆是),襄助司法官整理事實、研查法律見解、試擬裁判草稿等
等,讓司法官儘量將時間用在較深層次的法律思維上,才能寫出一篇又一篇擲地有聲的
裁判。
夜己深,相信有很多司法官仍然俯首案前,殫精竭慮地撰寫判決書。優秀的司法官,
請不要走,讓我們一起來想想辦法,徹底改善司法體制。
(以下轉貼自 高點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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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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