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sh313 (i'm 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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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合作社法問題集
時間Thu Nov 16 15:39:19 2006
※ 引述《cherylhuang (另一個起點)》之銘言:
6.台灣的儲蓄互助合作社在未具法人性質前,是否屬地下金融組織?何故?
A: 否。儲互社在民53年引進,民57年行政暫準試辦,這段期間內每一個儲互社需加
入「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接受其管和監督。
7.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是什麼樣的組織?
A: 是社務型合作社聯合社的一種
8.政府官員認為大學生加入員生消費合作社會造成會造成大學生嚴重虧損,對否?why
A: 不對。消費合作社在台均為有限責任,損失以所認股額為限(普遍為$100)
9.為何無限責任制合作較易籌得資金的原因?
A: 因為是以社員的財產做擔保,若合作社負債,銀行(或是債權人)較易討回錢。
13.請問合作社的社員資格分為哪幾種?你認為關於社員資格規定的法條中,有哪些
視需要修改的?
A:a.個人社員 法人社員 預備社員 保留社藉社員
b.法定出社→二、破產 應修改,因為不應拒絕因經濟上破產而非信用上破產的人入社
法28 除名規定 有待修正,應給予被除名社員申訴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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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ranklin0929:感謝~推一下~ 11/15 01:18
2F:推 bda760322:GOOD~~大力推 11/15 13:31
3F:推 djhunmmy:水喔!!! 11/15 15:02
4F:推 greenandfree:感謝你唷 可是我答案很多不知道捏 11/15 21:20
5F:推 angel0822:推阿 11/15 22:21
6F:推 yvj05:信用合作社被單獨立法的原因是在信合社法第一條嗎? 11/1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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