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tingsun (夢想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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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離校手續
時間Wed Jun 27 18:20:03 2007
from:
http://www.ntpu.edu.tw/admin/a7/org/a7-1/news_more.php?id=344
公告95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離校注意事項
‧日期: 2007-06-15 ‧聯絡人: 註冊組 ‧聯絡電話: 台北
:25009253-25009259;三峽:86746102-8674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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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恭喜各位同學順利完成學士班現階段之學業,並獲頒學士學位,在離開母校之前,
須先完成離校手續,有關辦理程序暨注意事項如後,敬請詳閱並惠請配合,相信必能加速
辦理進程,註冊組全體同仁竭誠為您服務:
一、自行上網〈國立台北大學首頁
http://www.ntpu.edu.tw/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學生資訊
系統及離校手續查詢〉,查詢:
(一)歷年(大一至大四)修習課程,均須有成績紀錄,並取得符合畢業資格之學分。
(二)除註冊組以外之本校相關辦理離校手續單位〈各學系、圖書館、保管組、出納組、生
輔組、僑輔組、軍訓室等七個單位〉均須顯示「已核准」;若未核准,請逕洽該單位辦理
。
二、前項均完成後,
攜帶學生證正本,至三峽校區行政大樓三樓或民生校區教學大樓八樓
註冊組〈中語系、應外系、會計系、歷史系--陳三義先生;企管系、合經學系、統計系、
休閒運動與管理系--葉明珠小姐;經濟系、社會學系、社工系--韋進賢先生;法學系、司
法學系、財法系、財政系--王雅蕙小姐;公行系、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徐郁晴小姐〉洽
辦領取畢業證書,始完成全部離校手續。
三、
原則在所屬學系所在校區領取畢業證書,惟若擬在另一校區領取者,至遲請於前一天
先告知(電話:台北2500-9253, 2500-9255,2500-9259;三峽8674-6102, 8674-6103),
即可配合辦理,否則恕無法隨到隨辦領取。
【備註】
1.如有歷年成績未到齊者,請洽原任課老師核補送成績。
2.卡式學生證遺失者,請逕向出納組繳交壹佰元手續費後,檢附收據代替學生證辦理離校
手續。
3.暑假辦理時間:
註冊組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50至下午3:50,如需即時領取,請先電洽註冊組承辦
人員。
4.又依本校行事曆,第二學期於本年7月31日結束,故除有特別情形外,請其
餘畢業同學配合上述日程辦理離校,謝謝大家的合作。
5.若有急需領用畢業證書同學,務請注意提早辦理,俾免影響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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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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