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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不適任教師 教部歡迎檢舉
時間Thu Jan 4 00:32: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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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不適任教師 教部歡迎檢舉
時間: Thu Jan 4 00:03:17 2007
不適任教師 教部歡迎檢舉
2007/01/03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為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教育部最近在網站首頁(www.edu.tw)刊登「全國通報疑似不適
任教師聯絡窗口」,學生、家長可直接檢舉,處理績效將當成補助縣市經費重要依據。
不適任教師通報窗口包括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各縣市教育局及全國教師會、全國家長團
體聯盟聯絡人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教育局接獲檢舉,應和家長會、教師會共組專案小組
,查證屬實,再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或教評會討論懲處不適任教師。
教育部已函請各縣市政府,通知所屬中小學,如發現疑似不適任教師,應通報聯絡,不能
把不適任教師踢來踢去,讓其他學校學生繼續受害,也可避免當事老師在未痛改前非之前
申請調校,危及其他學生。以後縣市教育局若怠惰、延誤處理不適任教師,可能遭扣減中
央補助款。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廖俊仁提醒教育部,不能只建立不適任教師通報系統,還應把處理
程序標準化,教育局接獲檢舉後,一定要隔離當事老師、學生、家長及行政人員,讓各方
自由陳述來龍去脈,找出歧見當面對質。
廖俊仁說,一旦老師涉及傷害等明顯違法事端被起訴,校方除應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討
論記過等行政處分,也應檢具事證,交教評會討論有無解聘、停聘必要。按教師法規定,
要判刑一年以上,且未緩刑才可解聘;教評會隨便解聘老師,也可能被反控損害工作權。
【2007/01/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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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16.34
1F:推 terrybob:那有不適任學生可以檢舉嗎?… 01/04 00:03
2F:推 riderfish:我可以先檢舉部長嗎 01/04 00:04
3F:推 shwu:兩位推文都很妙 XD 01/04 00:05
4F:→ forlornevan:部長才是萬惡之源吧... 01/04 00:05
5F:推 masahiro:可以檢舉不適任家長嗎? 01/04 00:09
6F:推 haggis:順便解決流浪教師問題?XD 01/04 00:10
7F:推 dna41410:推二樓XD 01/04 00:10
8F:推 Nwind:不適任家長跟學生+1 01/04 00:13
9F:推 lightmydog:推1F和5F! 01/04 00:19
※ area62: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1/04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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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ablen:被檢舉檢舉檢舉的人... 01/04 01:01
11F:推 smallshrimp:檢舉教育部部長一票 01/05 05:11
12F:推 xenophobia:檢舉教育部長不適任部長再一票! 01/06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