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d (yo-yo)
看板NTNUMasCom99
標題[情報] 新任所長的小提醒
時間Thu Jul 9 00:38:53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NUMasCom98 看板]
作者: tpd (yo-yo) 看板: NTNUMasCom98
標題: [情報] 新任所長的小提醒
時間: Thu Jul 9 00:38:28 2009
他說這是個很不錯的機會,大家可以試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8年度獎助廣播電視內容研究
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98年6月9日通傳播字第09848023170號函下達
一、目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助國內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對廣播電視內容
相關議題進行深入而有系統之研究,作為本會研擬傳播內容政策之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
教育部立案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之傳播、公共政策或法律相關系所在學研究生,以廣
播電視內容相關議題(如節目及廣告政策規範、閱聽人使用與滿足、各類型節目與廣告內
容分析等)研究為學位論文主題,且該論文未獲其他單位或機構獎補助者。
98年度以前已取得學位者、論文撰寫或具名指導者為本會委員或職員工,非本會獎助對象
。
三、獎助方式:
(一) 獎助名額及金額:
1.獎助名額: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1名、碩士班研究生4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
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申請案件經本會評選均未通過時,本會得不予獎助。
2.獎助金額:博士班研究生每名新臺幣10萬元,碩士班研究生每名新臺幣5萬元。
(二) 獎助金分2次撥付。第1次於通過本會評選並簽約後撥付百分之四十;第2次於
繳交論文、論文通過證明文件暨依契約應繳交之文件或資料後撥付百分之六十。
四、申請方式:
(一) 申請時間:98年8月1日至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者須檢具下列文件,於申請時間內寄至本會。
1.申請表乙份,並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所長)簽章(申請表格式詳如本要點附件一)。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學生證須已蓋有該學期註冊章並經所屬系所於影本
蓋章證明)。
3.論文研究計畫書格式與內容等相關規定如下:
(1)計畫書1式7份,格式採A4尺寸直式橫書,雙面印製並裝訂成冊。
(2)封面字體採標楷體24號字型,內文採14號字型為原則。
(3)計畫書封面及內文,不得出現所屬學校、系所、指導教授及研究生之姓名。
(4)計畫書以不超過2萬字為原則(不含參考書目),內容應包括研究主題、計畫摘要、關
鍵字詞、研究動機與目的、文獻探討、研究方法與步驟、預期成果、論文完成期程、參考
書目等,各章節之名稱得視論文性質自行調整。
五、評選方式及時間:
(一) 由本會組成評選小組就論文研究計畫書內容進行評選。
(二) 評選原則
1.研究主題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2.研究方法與步驟
3.文獻探討
4.預期成果
(三) 獲獎助之申請者名單於本會網站公告,並以書面通知獲獎助者簽約。
六、權利及義務:
(一) 通過評選者應於接獲通知後30日內與本會簽訂獎助契約,逾期視同放棄(契
約樣式詳如本要點附件二)。
(二) 獲獎助者須保證其所附文件確無造假且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
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且未取得其他單位或機構之獎補助,否則本會有
權取消獎助資格,並追繳所有已撥付之獎助金。
(三) 獲獎助者若於簽約後更動論文題目或計畫,應書面徵得本會同意,否則本會
得取消獎助資格,並追繳所有已撥付之獎助金。
(四) 博士論文應於簽訂獎助契約後2年內完成,碩士論文應於簽訂獎助契約後1年
內完成,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應至遲於期限屆滿日前60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延期之
申請,經本會書面同意後,得延長6個月。
(五) 接受獎助之論文應於首頁註明:「本論文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博(碩)士
論文研究獎助」等字樣,並於前項期限屆滿日起30日內檢送論文紙本5冊、電子檔完整版
暨精要版各1份予本會存查。
(六) 獲獎助者應同意無償授與本會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
傳輸其論文著作全部內容之權利。
(七) 獲獎助者應接受本會安排進行口頭報告,發表其受獎助論文。
(八) 其他權利與義務另以契約定之。
七、本要點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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