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m2elva (翼)
看板NTNU-MATH
標題[情報] 僑生暨外國學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登記
時間Wed Nov 14 17:34:36 2012
意申請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僑生(不含一年級新生),請於12月13日(星期四)前檢附成績單
交至M103黃鈺舒助教,以便彙辦。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
※未來如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已修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至多僅得抵免四分之一,自
取得資格起,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學期數應至少達三個學期以上(不含暑修),如因此
延畢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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