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2772 (gu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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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100系學會 系費收取
時間Sat Oct 8 22:24:20 2011
100學年度 系費收取 依 數學學會組織章程 (如附錄)
99學年度盈餘 27518 元整 平分還給99學年度之會員(現大二至大四學生)
計算後每人平分得106元,折於本學年之系費,因此每人收取之費用如下:
大一:新台幣500元整
大二:新台幣410元整
大三:新台幣410元整
大四:新台幣210元整
請各班班代(或委託各班總務)
收齊後於10/15(六) 前將名單與費用交給 數學學會 總務股長 數102丙 藍天予
會 長 數102丙 王冠中
系費將用於學年行事曆印製、通訊錄製作,以及各活動、講座之經費支出等
並以徵信表發放至各班傳閱,經會代會通過後使用
《附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學會組織章程(節錄)
第二章 社團宗旨
第三條 維繫本會同學的情感,增加本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條 透過本會各股之間的運作,提供學習和服務的機會,
藉此培養各方面人才和專長,並作為參與社會的引導活動。
第五條 舉辦各類型活動,讓本會暨全師大的同學,有更廣泛,更多元的選擇,
以參與各種性質課外活動,發展人際關係。
第六條 解決協調各方面的問題,維護同學利益,給予大家更完善的照顧和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校具有學籍之數學系大學部在校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之規定及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二、繳納本會會費。
第七章 財務
第三十二條 會費之徵收數額,大學部一年級至三年級所有會員每學年繳交五百元、
四年級會員交三百元,學會盈餘於下學期結算完後退還各班。
第三十三條 會費之徵收由各班班代負責徵收。
第三十四條 預算案需經行政會議通過,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同意後始得動用。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陳請系主任同意並送課外活動組備查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100數學學會 會 長 王冠中
副 會 長 吳克倫
總務股長 藍天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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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2.166.75
1F:推 garlic1234:500-106應該是394? 10/09 00:40
2F:推 cavour:這屆會長數學不好 = =? 10/09 17:27
3F:→ at2772:410是微調後的結果 10/10 14:25
4F:推 cosmoju:我以為微調之後會變400 感覺比較好收XD 10/10 15:47
5F:推 JimmySir:微調 是不是要說明為什麼要微調呢? 10/11 10:49
6F:推 lionleo228:調成400就算了 調成410是???? 10/11 14:49
7F:推 contentt:為什麼不清楚地公佈計算方法@@? 10/11 16:40
8F:→ at2772:500-106=394 原本預計收400 但為了留給下一屆多一點股產 10/13 01:08
9F:→ at2772:所以才再酌收10元 10/13 01:09
10F:→ at2772:↑有鑑於系費有越來越難收的趨勢 10/13 01:10
11F:噓 lionleo228:有這樣想酌收就酌收的嗎? 越來越難收是那些不繳錢的人 10/13 22:07
12F:→ lionleo228:的問題 哪有這樣反而跟我們多收錢的... 10/13 22:08
13F:推 smile7days:今年剩的錢還是會評分掉退還,所以多收10元沒有意義吧 10/13 23:08
14F:→ smile7days:而且如果要多一點股產那應該是在會代會的事情而不是多 10/13 23:08
15F:→ smile7days:收系費 10/13 23:08
16F:→ smile7days:而每年盈餘都有兩萬多也夠讓系學會留股產了吧 10/13 23:09
17F:推 smile7days:然而也是不是應該公開的向大家說明為什麼調漲呢 10/13 23:16
18F:→ smile7days:畢竟看板的人也只是占數學系的一小部分 10/13 23:17
19F:→ a41519022:每個活動都已經針對非會員加收錢了,何必酌收 10/15 01:39
20F:推 JimmySir:章程? 10/16 16:38
21F:→ JimmySir:微調,盡量不要這樣做比較妥當 ' 10/16 16:39
22F:推 garlic1234:章程其實明白寫清楚了 我的意見跟樓上一樣 10/19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