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antgiant (好久不見)
看板NTNU-MATH
標題[情報] 100學年度申請實習(大四學生)需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
時間Thu Nov 25 16:13:08 2010
本校開放師資生至各校洽辦實習同意書作業時間自99年8月1日至100年2月28日止。
應屆畢業生於系統中填妥個人基本資料暨實習學校後,應列印個人資料表並簽名
,連同實習同意書或志願實習學校序表繳至系辦,100年2月28日止。
(為方便作業,請盡早繳交。)
非應屆畢業生欲申請教育實習者,請於100年2月28日前至教育實習作業系統登錄非應屆申
請單,並填寫紙本「非應屆申請實習報告書」經系所核章後並檢附以下資料,一併送至師
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實習輔導組辦理:
1.實習同意書正本
2.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3.歷年成績單
4.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認定申請表正本(以電腦繕製,並經由系所核章)
5.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申請表正本(以電腦繕製,並經由系所核章)
更多訊息請見
http://www.math.ntnu.edu.tw/app/news.php?Sn=131
怡文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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