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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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
時間Wed Jun 25 12:29:11 2008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6/25 04:33 李國煌台北報導
人人喜愛高收入,在居住的城市中,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還是落後,北中南標準不一,
依據調查,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以下,屬於後段班,中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478
,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中間值的金額,大致
落在49,532元,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可區分成前50%、後50%。
這個意思就是說,居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50%
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
至於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新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到
底是在前50%,還是後50%的分界點,落在37,478元。
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部分縣轄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後段班,金額落在
34,401,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收入超過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才
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
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一個上班工作的人,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月收入歸屬前後
段班的分野,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
貼。
倒是,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
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
以上,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
。
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
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
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25/4/11x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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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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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02.244
1F:推 NooNoo :這新聞出來那一天我所有在台北的朋友都唉唉叫... 06/27 22:47
2F:推 lne :我也是低收入戶 06/27 23:22
3F:→ dejen :其實我一直都算是吧,所以也沒什麼淪不淪的... XD 06/28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