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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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離職須放棄分紅 大立光敗訴
時間Sat Oct 20 22:01:33 2007
離職須放棄分紅 大立光敗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10/19 14:09
今天有一個判決,震撼了科技業,就是前股王:大立光電要求員工簽下離職放棄股票紅利
的同意書,但是一名離職員工告上法院,結果二、三審法官都判員工勝訴,大立光得歸還
員工213萬,再加上股票2100股!國內相機和手機鏡頭的龍頭,股價將三百八十多元,一張
股票值三十八萬,員工領到股票紅利真的是卯死了,不過為了不讓人才,領了股票就跑,
大立光跟員工簽同意書,如果沒做到合約上的時間,就得放棄股票紅利,抵做懲罰性違約
金,一名蔡性員工提前在同意書寫的2004年10月前離職,因此公司拒付他12張股票,蔡先
生也告上法院,而且獲得勝訴。因為抵觸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因此大立光打輸了,而且要
歸還賣掉的一萬股約213萬元,再加上公司沒賣掉的2100股,專家表示,可能造成效應引
發科技業的離職潮,不過也給科技公司省思,留住人才發"股票",可能不如發"選擇權"比
較沒爭議I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19/11/mny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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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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