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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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一方患不治惡疾!妻中風成植物人 夫訴請離婚竟判准
時間Thu Oct 4 14:12:10 2007
一方患不治惡疾!妻中風成植物人 夫訴請離婚竟判准
ETtoday 更新日期:2007/10/03 13:22 記者:記者莊明勳、戴珍珶/彰化報導
彰化有一對結婚22年的夫妻,妻子3年前中風,丈夫竟然以不堪照顧癱瘓的妻子為由訴請
離婚,法官也引用民法規定「夫妻一方患有不治之惡疾」判准離婚,引起爭議,有人認為
法官太不講情理,這等於無情宣判妻子的死刑。
來到蔡姓男子的住處,他名下的紡織廠佔地就有千坪,家境相當不錯,中風成植物人的妻
子卻在他出門時,都被鎖在這間房間裡,連看護的外傭都進不去。
記者:老闆跟老闆娘感情好不好?外籍看護:好,都很好。記者:兩人都很好喔?外籍看
護:對。
蔡姓男子和妻子結婚22年,育有3名子女,3年前妻子中風癱瘓形同植物人,完全沒有自理
能力,他向法院以上有老母、下有子女以及事業要照顧,身心無法調適為由訴請離婚,法
院竟然也以民法規定,夫妻一方患有不治之惡疾,判決離婚。
彰化地院發言人許旭聖指出,「法官基於法律的明文規定,深切考量夫妻是不是能夠再圓
滿地生活,當然實務上會有不同的見解。」
有法界人士認為中風應不屬惡疾,法官若以這理由判離,太不近人情,社工人員也認為,
這樣的判決,等於提早宣判這名妻子的死刑。
社工人員涂先生表示,「此風一開,絕對不可長,因為這些弱勢團體的照顧是全民的責任
,而且他的家人責任應該最大。」
夫妻本是同林鳥,豈能大難臨頭各自飛,事到如今,賴姓男子不願出面多說,他雖然有簽
立照顧妻子信託金的切結書,但妻子和他共同打拼數十年,竟在遭受病痛折磨之際離棄她
,無異是將兩人結婚時,願意相伴一生的誓言無情的戳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3/17/lm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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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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