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lancer (書本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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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發匿名郵件界定為違法 美最新法律引發爭議
時間Wed Jan 11 23:47:50 2006
http://news.pchome.com.tw/science/ict/20060111/fpt-20060111102500250801.html
發匿名郵件界定為違法 美最新法律引發爭議
2006-01-11 10:25
【賽迪網訊】1月11日消息稱,上周四晚些時候,美國總統布什正式通過了一項法律,即
“任何人以匿名的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或網頁信息的方式,騷擾其他網絡用戶,將被禁止
。”
也就是說,通過互聯網進行騷擾,也被聯邦政府界定為違法行為了!當然換句話說,如果
使用真實姓名,網民就可以不受限制的向其他用戶發送信息,而不管后者是否願意接受。
據官方透露,違反該法令的人,將被處以兩年監禁和一定數額的罰金。然而,對於此項法
律,美國各界的表現不盡相同。專家指出:“如何評定‘騷擾’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
對於某些人是騷擾的行為,對於其他一些人就不是騷擾。”
實際上,在此之前,美國政府曾經走出過相似的決定。去年九月份,司法部門表示:“任
何通過互動電腦服務,對其他用戶構成實質感情危害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法的。因此,“
騷擾”是否對用戶感情“造成實質性危害”就顯得很難分辨清晰。例如,一位憤怒的市民
以匿名的方式,通過互聯網向司法部門揭露上級的貪污行為,這一行為對他人的感情“構
成了實質性的危害”,但是他是否真正違法?目前互聯網乃至美國各界,仍然對該法律持
觀望態度。(n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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