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oNoo (Un ciel d'azur)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13號通過的大學法
時間Tue Dec 20 21:00:13 2005
剛剛翻看板的時候看到
第三十三條
1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
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
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2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
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3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
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4 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
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5 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我大學的時候從來沒有繳過學生會費
因為我覺得清大的學生會並沒有什麼作為
沒有值得繳交的理由 也沒有強制力
前些日子因為學生會費繳款單跟學校的註冊單差不多同時寄到
大部分的新生都以為學生會費非繳不可
那時候還引發了不少討論
學生會既然是學生自治團體
為什麼應由學校輔導成立學生會?
而又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
學生會請求學校代收會費呢?
我感到很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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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過必朽的帷幕 手指向著等待的遠方
╰═╬╯ 張望永恆 我們降落
║ 在初醒的城市 ╮
║ 探測語言的極限 ║
║ 是否? 字字珠璣 然後 奔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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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50.142
※ 編輯: NooNoo 來自: 61.64.150.142 (12/20 21:10)
1F:推 midstrong:反正是得,不繳也也不會怎樣 12/20 21:33
2F:推 dejen:看到這個消息真是感觸良多..... 12/20 21:55
3F:→ dejen:當年在作學生會的時候 12/20 21:55
4F:→ dejen:曾經為了收會費問題,發存證信函給校長.... 12/20 21:56
5F:→ dejen:當時的校長還是法學院的教授黃東熊 12/20 21:56
6F:→ dejen:我的觀點跟妳不太一樣....可是期末事情太多.... 12/20 21:58
7F:→ dejen:找機會再談.... 也許挑一門報告寫這個.... :b 12/20 21:58
8F:推 asayan19:那就用憲法吧 :p 12/20 23:20
9F:→ plutoty:那次收學生會費吵很久...最後還鬧到教育部去~~~很妙~~~ 12/21 02:03
10F:→ jinyang:dejen: 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違憲 12/21 12:09
11F:→ MrSuLST:學生會找到收會費的依據不過會員也有拒繳的權利 12/23 01:25
12F:→ MrSuLST:還有這條到時候如果搞出雙包學生會到底誰才是誰的當然會員 12/23 01:27
13F:→ MrSuLST:應該也會很有趣.... 12/23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