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yun ()
看板NTHU_LING_98
標題[圖書館]館際合作申請件也可選擇在人社分館取件
時間Mon Sep 13 12:43:26 2010
超讚的訊息~~
自99年9月1日起,館際合作申請件也可選擇在人社分館取件
【圖書館訊息】
為提供人社院讀者更便利的取件服務,圖書館自9月1日起,新增人社分館館合取件
服務,您只要在申請館際合作時,於備註欄註明「取件地:人社分館」(未註明取件地則
預設為總圖書館),在接到取件通知後,您就可以就近在人社分館取件,可節省您往來館
舍間的時間,歡迎多加利用。
注意事項:
本服務僅適用於透過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系統及Rapid系統申請國內外借書或文
件複印件。
讀者申請後若需更改原先的取件地點,請來電通知。惟此將會增加運送作業時間,請讀者
自行留意掌握還書期限。
服務窗口:
總圖書館:分機42994
人社分館:分機4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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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4.107
1F:→ CTholic :耶~好棒喔! 09/13 22:29
2F:→ iceguan :取件是指取書嘛 (腦殘 09/14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