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0310 (ZX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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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技] 9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證照獎勵
時間Mon Mar 7 12:14:45 2011
有關本校9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申請獎勵事宜,如說明。
說明:
一、獎勵對象:
為本校學生於在校期間取得符合「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且發照日期記載日
當時,仍具本校學籍者,同一證照以獎勵一次為限。
二、獎勵項目:
本校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之第三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獎勵。至於同條第1項
第3款待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擇期辦理。
三、獎勵金額:
(一)通過考試院舉辦高普考及專業技師證照,經申請即可發給獎勵金1000元(禮券)。
(二)通過內政部或勞委會或相關公家機關舉辦之乙級技術證照或或相當於乙級證照,經申
請即可發給獎勵金1000元(禮券)。
四、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0年03月28日(星期一)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學生申請時需檢具之表件:
(一)申請表(附表二)乙份。
(二)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專業證照正本(驗畢後歸還)、影印本乙份。
六、申請程序:
學生申請證照獎勵,應於期限內填具本校「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申請表」(附表二
)並檢附學生證與專業技術證照影印本,向系(所)提出申請,由各系(所)詳實按規定審核
並造具申請名冊(附表三),於學生申請截止後7日內連同學生申請表,送請各學群群長
及學務處簽章後,送研發處依行政程序向學校申請獎勵。
七、檢附本校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及附表二、附表三。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與實習組 李姿瑤(5422) 陳鳳涵(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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