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h26 (jash)
看板NTCU-LE96A
標題我要出國了~
時間Sat Sep 9 23:45:37 2006
字很多,懶得看 不過至少把有色字看一看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95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通知95.6.5
※註冊事項
一、日期、地點:95年9月18日(星期一),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時間:請各班學藝股長於註冊當日收齊學生證後代表全班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註
冊事宜(學生證請依學號順序收妥交回後,次節下課再領回學生證;如當日因
故未帶學生證,請至註冊組簽到,當日未者到,需請註冊假)。
各年級註冊時間如下:
第三節下課 11:00-11:10(四年級)
請各位好心的大嬸、大爺們行行好,在十點半的時候拿到餐廳給敝人在下小弟俺我
。收到十一點整為止。逾時不候。僅此一次機會,沒交的請自己去教務處蓋章。
謝謝您的合作。
為什麼是我收勒?因為我是學藝,請大家多多死掉,謝謝死掉。掰掰。
三、
正式上課:95年9月18日(星期一)。
四、
開學典禮:95年9月19日(星期二)。
五、學雜費繳費單另於八月底寄發,請確於繳費單上規定期限內繳費完畢。學雜費收據請
自行收存,註冊當日不必繳驗。惟如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仍需繳驗收據。【繳費單
如未收到或遺失,請自行上台灣銀行網站學雜費網補單列印
(網址為
https://school.bot.com.tw)。】
六、辦理助學貸款之同學請一併將學生證交學藝股長送教務處,俟學務處將助學貸款核准
名單送教務處,約於9月22日後再請學藝股長領回。
七、各年級學生註冊務請攜帶學生證,否則不得註冊。如學生證遺失請於註冊前一週內申
請補發,註冊當日依規定時間交學藝股長收齊後送註冊組。須個別註冊者,應事先提
出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八、未辦理請假手續且未能於規定時間內繳妥學雜費完成註冊手續(含學生證蓋註冊章)
者,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規定:「學生須依照規定日期親自到校註冊,其因病或特殊
事故,不能如期到校註冊,經檢具證明文件事先請假核准者,得延期註冊(最多以一週
為限),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辦理註冊手續者,予以勒令休學。」
※學雜費減免
9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學雜費減免之事宜,本處業於5月10日公佈於本校電子佈告欄,
並將相關資料請各系所轉知。(申請日期為5月29日至6月5日止)
※成績單申請
一、9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通知單未收到者,請於開學第一週內(9/18-9/22)向班代登記
申請補發,並由班代統一至教務處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需成績證明書者,請於開學後持自行影印之成績通知單,至教務處投幣繳費後連同收據至服務櫃檯蓋證明章即可。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助學貸款
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就貸明細表(請參閱所附就學貸款注意
事項)於9月15日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可掛號郵寄),需補繳額之同學請於註冊
日9月18日(週一)上午十二時前至本樓中正樓繳交洽辦完畢。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承辦
人:蔡佳妃小姐,電話:04-221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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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6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