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mbibi (軒)
看板NSYSU_MIS_00
標題Re: [新聞] 花媽部落格徵名 獲選陳菊陪吃晚餐
時間Tue Dec 8 16:36:08 2009
活動期間:2009/12/07 ~2009/12/20止
參加資格:哈高雄網站會員
參加辦法:
1. 本活動以email 方式收件,所有參加命名活動的網友皆透由email 方式將您的創意
命名寄到
[email protected] ,主旨註明:﹝花媽部落格命名活動﹞
2. EMAIL 內容必須包括以下四項資料:
A. 花媽部落格名稱
B. 命名由來(請在200字內說明您的創意命名由來)
C. 個人資料(真實姓名、電話、EMAIL ,資料僅作為得獎聯繫之用)
D. 個人介紹(50字內的簡介,讓花媽進一步認識您喔!)
**注意:以上四項資料若有遺漏,則視為資料不齊無法參賽,請確認所有資料都有完整填
寫。
3. 活動結束後將邀請五位最有創意的網友,一同到官邸共進晚餐(時間將於活動結束
後正式安排通知)。最後將由花媽親自挑選出一個好記又符合花媽風格的部落格名稱,獲
選者並能獲得花媽親自挑選的貼心禮物。
獲選名單:將於2009/12/26哈高雄網友見面會現場公布,亦同步於哈高雄網站公告。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
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 得獎公布後三日內,主辦單位將透過得獎者會員帳號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領獎
事宜。得獎者需於收到電子郵件三日內回覆領獎資料。逾期回覆視同放棄資格。
3. 參與命名活動之投稿名稱,主辦單位保有使用及修改之權利。
4. 入選之命名,作者需同意授權予主辦單位,使用於部落格及相關活動與媒體宣傳之
用。
5.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
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 則取
消得獎資格。如因資料不正確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 責任。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
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
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8. 因花媽市長公務繁忙,與花媽市長共進晚餐之時間安排,將由主辦單位公佈並通知
,若網友無法到場將視為放棄此一權益。
9.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完備之處,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71.168
1F:推 shawlai:命名由來好難喔 常常都是腦袋突然一閃而已 12/0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