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atha7597 (tian)
看板NSYSU_ICM99
標題9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辦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時間Thu Dec 18 00:05:33 2008
主旨:本校9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辦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說明:
一、申請日期:自98年1月5日(星期一)起至2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二、申請資格:
(一)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收入:
1.家庭年收入114萬元(含)以下,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
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2.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含)者,就學及緩繳期間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
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由借款人每月繳付半額
利息。
3.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且家庭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貸款利息
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二)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保證人,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者
。但保證人如為父母,僅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雙方已同盡納
稅義務者即可。
(三)學生不需提出家庭收入證明,由學校統一造冊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
三、申請方式:請至學務處申請作業網頁中(http://www.studentaffairs.nsysu.edu.tw/)
,完成資料登入後下載申請表,連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均須有申請
人及其父母或配偶之資料),及申請人郵局儲簿影本乙份,於截止時間內
(98年2月10日中午12時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學務處生輔組(高雄市鼓山區蓮
海路70號),作業流程表如附件。
四、辦理對保單位為高雄銀行所屬各地分行,請先至該銀行網頁(http://www.bok.com.tw/
)填寫資料後,列印「就學貸款撥款通知單」三份,攜帶對保相關資料至銀行辦理對保
手續,對保模式採教育階段簽約(如大學、碩士班、博士班各為一教育段),第一次
申請時,申請人應與保證人同行親自辦理;同一階段第二次以後對保,由申請人親自
辦理即可。
五、請注意欲請領97學年第2學期軍公教人士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依規定貸款金額須扣除該
補助費(公立大學13,600元),並至出納組更改繳費單,以免衍生其他法律問題。
六、對保時間:
(一)不需貸學分費學生(大學部學生、研究所及在職專班已修畢學分之學生):
自98年1月15日(星期四)起至2月16日(星期一)止。
(二)需貸學分費學生(延畢補修學分、修習教育學程、研究所及在職專班學生):
自98年3月30日(星期一)起至4月7日(星期二)止。
七、遺失學雜費繳費單同學可至出納組網站補印繳費單。
八、對保完成後,不需貸學分費者請於2月16日前、需貸學分費者於4月7日前,將高雄銀行
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繳回或掛號寄回學務處生輔組,申請程序方告完成。
九、就學貸款作業學校函送相關資料至教育部、財政部及銀行,亦有期限且為整批作業,
故請申請同學依時限完成各項程序,未依規定時間繳回,均視同放棄申請。
十、承辦人及連絡電話:
(一)生輔組:黃吉榮教官,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903。
(二)出納組:蔡秀媚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323。
(三)高雄銀行七賢分行:吳芳妤小姐,聯絡電話:(07)2517012轉125-127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承 辦 人:黃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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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乾眼淚 不要哭了 你要像我一樣驕傲才對
眼睛要看著遠方 意志鋼鐵般堅強 跌倒也不要害怕
用力往前跑 下定決心勇敢去要
追求夢想 我有倔強的靈魂 就算受傷了又怎樣
我的夢 該由我去追我去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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