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atha7597 (tian)
看板NSYSU_ICM99
標題[公告] 學生團體保險須知
時間Fri Sep 26 20:51:36 2008
班代說:學生保險上下學期各繳260元已在註冊時併入繳交。
啊你如果要〝放棄學保〞或〝申請補助〞的請在10/15前儘速辦理。
(申請補助資格與放棄學保過程如下說明)
但是以後發生意外不理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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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注意須知
一、9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費為新台幣620元,教育部補助100元,學生每學年負擔團保費
新台幣520元(分二次繳付,於每學期註冊時併入繳費單繳交,上學期繳交新台幣260元,
下學期繳交新台幣260元)。
二、本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時所有診斷證明及繳費收據皆須為正本,承保公司不接受
加蓋醫院院章之收據影本(復本)。如不同意可放棄學保,一但放棄學保,教育部將不做任
何補助,遇有疾病或事故將無法申請理賠。
三、如要放棄學保,請於10月15日前填妥放棄學保聲明書連同學生證至生輔組辦理退費,
未於時間內辦理將不受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部將補助學保費每人每學年最高313元(分上下學期,各為
156元及157元)。如欲申請教育部特殊補助之同學,請於10月15日前填妥教育部特殊補助
申請書連同需付文件(請參照申請書)、在學證明至生輔組辦理,未於時間內辦理將不受理
。
1、免繳學雜費學生(係指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重度、
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及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但不含公費生)。
2、原住民身份學生。
五、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注意事項、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單已置於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同學可
自行上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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