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st ()
看板NSYSU-MBA97
標題[公告] 寒假住宿及下學期宿舍申請與退宿作業規定
時間Tue Nov 28 01:03:47 2006
http://www.studentaffairs.nsysu.edu.tw/news/shownews.php?id=1291
公告事項:
壹、95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
一、寒假住宿費:擇日另公告。
二、寒假住宿申請時間:自95年12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21日12時止。
三、寒假住宿起訖時間:96年1月22日上午8時起,迄96年2月23日上午8時止。
三、接受申請對象:本校住宿學生。
四、住宿申請及作業程序:
(一)網路線上申請:於辦理時間內請自行至本校學務處網頁(
http://www.studentaffairs.nsysu.edu.tw/apply)申請,依本方式申請者,寒假住宿費
併入下學期學雜費一起繳納(本費用可納入就學貸款申請項目)。
(二)親自辦理:申請短期住宿或未於規定申請時間內完成申請者,請於辦公時間內逕至
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惟依本方式辦理者,寒假住宿費不得併入下學期學雜費繳納,請依繳
費單上之繳費期限完成繳費。
五、注意事項:
(一) 已申請寒假住宿同學如欲取消住宿,請在95年12月28日17時前,親自至生輔組辦
理,逾期不再受理 。
(二) 為確保住宿同學權益與安全,凡未申請寒假住宿同學將取消寒假期間門禁系統進
出權限,並請在96年1月22日上午8時前離開宿舍,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安排、保管。違規
住宿或未經同意擅自留宿者,依本校宿舍管理辦法,情節重大者,得勒令退宿。
(三) 寒假離校返家期間,請住宿同學緊閉宿舍門窗,關閉(拔掉)所有電源及緊閉用
水開關。
(四) 春節期間(除夕至大年初三)宿舍關閉,除外籍生、僑生及經報備核准留宿同學
外,其餘住宿同學不得留宿。無住宿學生之村棟均實施斷水斷電措施。
貳、95學年度下學期新申請住宿及退宿作業:
一、申請時間:自95年12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21日12時止。
二、申請方式及作業方式:
(一) 新申請下學期住宿:請於規定申請時間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登記(有退宿紀錄者
不得申請),並請於12月28日中午13時至行政大樓五○○七室,辦理分配或抽籤事宜。
(二) 辦理下學期退宿:請於規定申請時間自學務處網頁(
http://www.studentaffairs.nsysu.edu.tw/apply)列印退宿申請書,並於96年1月22日
上午8時前,將宿舍個人物品清空,依退宿申請書內規定完成簽認手續後,將退宿申請書
連同宿舍鑰匙及感應圈繳回榮福公司服務中心後,始得辦理退住宿保證金手續(請準備退
宿本人郵局帳、局號資料,以便填寫劃帳印領清冊)。
三、注意事項:新申請住宿或退宿同學(未辦理退宿視同繼續住宿),請於規定期限內辦
理,逾期不再受理。
學生事務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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