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time (戲子阿德)
看板NSYSU
標題Re: [閒聊] 我是第三屆的學生會長 白白,財務資料是 …
時間Wed May 25 01:27:13 2011
請問一下白白兄
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交代條例(98/06/10 學生議會六月份常會三讀通過 )
第3條
...;稱各分單位幹部者,謂行政中心各部部、次長、學生議會正副秘書長
、評議委員會秘書長;....。
第5條
分單位幹部應移交之事項如下:
一、分單位章戳及印信。
二、未辦或未了案件。
三、所屬單位主管或經管之財物、事務總目錄。該總目錄如有錯誤時,
所屬分單位幹部或經管人員,應負其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據我所知,第三屆財務部完全沒有將財物總目錄交給第四屆。
目前會辦有許多東西是東缺一塊,西缺一塊,第一屆有做過財產統計
所以才知道缺少那些東西。
還有,別跟我說第一、二屆沒傳給你們第三屆,該法於第二屆卸任前一個月才通過
,而且第一屆也有做財產清冊交接(已給第四屆)
還要我繼續說嗎?除了財務報表以外,很多都是財務部的職責及權利
學生議會根本無實際權力可管,但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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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0.246
1F:推 dmhorizon :ㄜ....我才疏學淺....所以這是什麼意思@@? 05/25 02:01
2F:→ daidais :他覺得第三屆有些地方 嗯丟喔 ~~ 05/25 02:02
3F:→ qazxcvbnm0 :第四屆一開始的確只有將印章與鑰匙交給代理會長 05/25 02:07
4F:→ qazxcvbnm0 :我會將其他財務部相關物品交給目前部長的,謝謝提醒 05/25 02:07
5F:推 Tibotibo :嘖...阿德在的時候經費超難過XDDD 05/25 02:14
6F:→ cateatcake :第三屆中槍@@ 05/25 09:39
7F:推 exic1983 :版主 不主動給這法律上需要被究責嗎 05/25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