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e03668150 (最重要的小事)
看板NPUST
標題[請益] 關於通識學分數問題
時間Sat Jan 16 15:40:59 2010
我現在大四,
已經將必修的人文 社會 自然 數理學分都已經修好了,
那我能再加選通識來當選修學分嗎?
我有聽說2個說法,
一.可以一直加選來當選修學分,
二.當你把必修的通識學分修好之後,只能再"加選一次"當選修學分,
如果修滿之後加選超過一次的,只能當學期學分無法當作畢業學分,
不知道是哪種情況,
知道正確情形的能不能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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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跳後身體在空中的平衡─
手指與球面的絕佳觸感──
手腕的力道‧‧‧恰到好處‧‧‧
綜合這些條件‧‧‧
當然應聲入網─
球離手後,我就有必進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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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16.43
1F:推 biotherr:可以當選修 我修過兩次 兩次都可以當選修學分 01/16 17:05
2F:推 SKY760508:我們系規定選修要36學分 可是外系選修最多接受6學分而已 01/16 22:23
3F:推 biotherr:恩 要注意各系所規定的專業選修科目下限 01/1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