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12 (嗨)
看板NPIC
標題[情報] 校長候選人談「網路使用費」。
時間Tue Apr 12 18:45:48 2011
第三次第一場治校理念理念說明會,有人提問學校徵收網路使用費,
依教育部所明定「使用者付費、非註冊必要條件」兩大原則,
不得將該費與學雜費列在同一張繳費單,但校方目前作法已經違法。
未來的校長你有何看法?
邢厂民回答,同意落實使用者付費之看法,該費用與學雜費列在同一張單子,
確實有不妥之處。相信校方下一次收費時,會有所改進。
林其賢表示,該費用教育部已有明確規範,可能是行政上的失誤。
下次不會再發生。
詹陣寰指出,這不是行政上的疏失,而是會議上行政、學術、學生三方
公開決議,開會當時也有學生代表在場。學校必須檢討
學生與學生代表間的溝通順暢性。
宋鎮照認為,資訊化時代,不分上課時段與非上課時段使用網路,
都不應該收取額外費用,這是學校競爭力的表現。成功大學也就是
候選人現任職學校,據他了解,使用相關設施是不需要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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