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homan933 (曖昧不明時最美)
看板NPIC
標題Re: [討論] 這是爆料『關於你們大家的權益』
時間Sat Jan 30 03:21:18 2010
※ 引述《coolamber (琥珀)》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已經離開屏商的肄業生...
: 趕在放寒假前有回屏東辦了離校手續,
: 其中一站是學生"課外活動指導組"
: 有摸社團的應該都不陌生吧...
: 我要進去請組長簽離校手續單時,
: 恰巧學生會學議會正與組長以及學務長在開會...
: 因為怕影響到開會所以我站在門外等待,
: 卻無意間聽到這個消息...
: 你們每個人大一一進來所收的學生會費...
: 經歷了好幾年下來英明的組長的帶領下,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已經存了1000多萬"
: 意思是什麼!?
: 當然就是你們交的學生會費並沒什麼用在學生身上
: 反而是給他們那些很棒的組長放在銀行裡生利息去了...
: 又或者是給某英明的組長所帶領的什麼英文什麼社用去一大半了(這是猜測- -)
: 因為去綠島去南仁湖或是去哪裡,
: 哇靠...居然可以不用繳什麼錢欸!?
: 扯嗎!?
: 甘願嗎!?
: 你們是這間學校的學生...
: 權益要靠自己去爭取!!
: 我已經離開了,
: 頂多只能守著提款機...
: 看我申請的學生會退費哪時候能下來這樣...
: PS:我這一生最討厭的事情其中一項是學校收錢都馬在比快的,退費則越慢越好...
: 都不知道我這個年要怎麼過了....怯- -+
: 祝每個屏商的學生社團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都能夠申請到你們需要的器材唷!!!
: 社長們請加油寫申請單吧!!!GOOD LUCK!!!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上來PO這篇文章的動機為何?
別以為上來之後隨便無的放矢,就能夠平安無事...
法條我懂得不多,不過最起碼可以確定的是...你涉嫌誹謗跟妨礙名譽
要知道這樣的文章,對你指控的學校以及師生們來說是多大的一個傷害
你聽到又如何?法律根本不接受這樣的舉證...至少絕大多數的判例都是如此
你可以去翻翻大法官釋憲,詳細條款我忘了,不過大意內容都是否決掉此項舉證
倘若今天查證非屬實,僅是你個人的道聽塗說...你是否願意背負起相對的責任與刑責?
別在文中穿插了幾句"你是肄業生"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學校收費都是按照教育部的相關程序規定去實施....本學期該徵收繳交的費用
早在上個學期末了時就已向教育部相關單位行文
退費亦是如此,要退多少錢...退給多少人? 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申請者書面是否備妥?
一樣都要等全部收齊後才可以向主管單位核備申請
今天有一個學生慢一天或慢兩個月,所有手續就必須拖延一天或兩個月
(這就是公家單位....很鄉愿,但是卻沒辦法)
與其抱怨學校退費手續過慢,你可以查看看一千多名學生裡面,有多少是準時繳齊的?
只要有一個慢了 (不論自願或非自願) 那你就要為這篇文章負上法律責任
最後...你在文中指摘有某主任涉嫌挪用公款,並且虛報公帳
換句話說,你文中的這位"某姓主任"涉嫌公務人員瀆職....並且竊佔公家財產
對於公務人員(教職員工)來說是很嚴重的罪名
我希望你PO了這篇文後能夠有心理準備,如果學校循線告上法庭...就準備收傳票吧
到時候就千萬不要上了新聞還哭哭啼啼的說"我什麼都不知道"或"我以為沒這麼嚴重"
諸如此類的廢話!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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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 叫我鬍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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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我會很有禮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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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93.224
1F:→ KK7783:詳見屏商NPIC版667篇和668篇的學生會費說明,謝謝^_^。 01/30 22:55
2F:噓 rinatwo:原文只有講到資源分配不公平 你扯到毀謗去 02/07 14:50
3F:→ rinatwo:一知半解比無知還可怕 還好意思說人家道聽塗說 科科 02/07 14:51
你要不要再看詳細點...
原po在文內有指出社團費用被挪用至其他地方(南仁湖、綠島旅遊)
所以到底誰才是真的"一知半解"?!....很明顯了吧
※ 編輯: sohoman933 來自: 114.27.214.156 (02/18 06:20)
4F:噓 rinatwo:社團旅遊經費的補助也算是合理的使用範圍 02/21 20:47
5F:→ rinatwo:只是對於各個社團補助的比例不合理 這才是他表達的 02/21 20:49
6F:→ rinatwo:他文中就提到說 其他社團應該多去申請補助來使用 02/21 20:49
7F:噓 rinatwo:再講坦白點 這個案例要告成的機率太低了 02/21 20:55
8F:→ rinatwo:鴿子和檢察官只會覺得你在浪費司法資源 02/21 20:56
9F:→ rinatwo:連法官都會覺得你無聊 法律的理論和實務上差很多的 02/21 20:57
10F:噓 rinatwo:他是說英文什麼社去南仁湖 綠島旅遊竟然不用什麼錢 02/21 21:20
11F:→ rinatwo:何來涉嫌挪用公款,並且虛報公帳 又那來竊佔公款? 02/21 21:21
12F:→ rinatwo:還是因為某些因素 被一點影射到就急著跳出來對號入座? 02/21 21:22
13F:→ rinatwo:奉勸你拉 不要把法律想得太完美 查IP除非重大案件 02/21 21:23
14F:→ rinatwo:不然大多數的警察只會敷衍你 然後等到IP的紀錄已經消失了 02/21 21:23
15F:→ rinatwo:即使真的重大的案件 上訴上訴再上訴 出來都不知道幾年了 02/21 21:25
16F:噓 konj:無聊 02/23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