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0Shi (白羽毛)
看板NKHC
標題[閒聊] 關於學生會費
時間Sat Feb 28 01:30:50 2009
前幾篇又有一篇文章提到 學生會費
很專業地還附上網址
內有許許多多關於學生會的資訊
學生會費 一直是一項很特別的收費
究竟要不要繳? 值不值得繳交?
真的要看個人的感覺
我也去查過〈大學法〉和〈大學法施行細則〉
並將它仔細研讀一下
《大學法》
第33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
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
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
增進學生在校
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
求代收會費。
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
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條所定大學,含獨立學院。獨立學院下設學系或單獨設研究所。
獨立學院符合相關教育法令規定者,得申請改名大學,並依本法第四條第
二項規定辦理。
第26條
學生會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向其會員收取之會費,應以處理學生
在校學習、生活及與其權益直接有關之事項為限。
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
必要條件。
總結:
根據《大學法》和〈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學生會可向會員收取會費
,收取之會費應以
處理學生在校學習、生活及與其權益直接有關之事項為限
,辦理
非屬前述事項之活動,僅得向參與會員收取活動費。
由上可得知,學生會費需專款用於學生
受教權相關事務,例如
辦研習活
動、專業研討會等。以往常見的
演唱會、舞會,則與課業學習較無相關,且
學生未必都參加,就較不宜以學生會費支付。
學生會固然有維持其基本運作之需要,例如:幹部選舉、開會、會務行
政等最基本的支出,本校學生會為學生自治團體,亦為社團之一,社團有收
取社費做為社團開銷的費用,大體來說並不一定需要學生再繳交學生會費以
維持其運作,雖然說還有用以補助社團〝部分〞費用,但不是所有的學生都
有空閒能參加社團,即使一年級有強制參加的規定,繳交似乎是應該的,實
際上又有多少人像上課一樣,每次社團時間都乖乖去參加,更何況社團是屬
於課餘性質的活動,加不加入、是否參與純屬個人意願,之前有聽說要點名
,但這對於強制學生參與社團並無多大幫助,甚至可能讓學生參與社團的意
願更加低落,畢竟只要是高餐的學生都知道,總有說不出的忙。
學生會費的應用,就大型的普遍都知道,例如校園歌唱大賽,但有些性
質已經有違〈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之規定,如果學生會費是強制
繳交的話,已違規在先了,那繳交的人能心服嗎?不過這項收費是不能強迫
學生繳交的,依法學校得以依學生會的要求,幫忙代收會費,照〈大學法施
行細則〉第26條第2項,不得將其視為註冊程序之一。
所以,
學生會費是一項依個人意願自由繳交的項目,即使學生會始終呼籲
身為高餐的學生,理應繳交學生會費也一樣,但其所辦的活動若有使用會費,
而學生個人未無繳卻想參加時,學生會有權利收取會費,以保障有繳費的同學
。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若有錯誤歡迎指出,以及討論。
在此聲明並無引戰的意思,若覺得有煙硝味的文句,很樂意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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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25.233
1F:→ Y0Shi:補充一點:在此並不是推動拒繳學生會費 請不要加油添醋 02/28 01:34
※ 編輯: Y0Shi 來自: 122.121.18.114 (02/28 03:32)
2F:→ sunnymars:上學期有繳耶我,這學期看到繳費單自動無視。 02/28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