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cret0831 (Secr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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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大四下學期上課週數統一規定為18週
時間Tue Oct 27 16:00:53 2009
通 知
主旨:大學部(含進修部)第四學年第二學期課程之上課週數統一規定為18週(自98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98年10月16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大學部(含進修部)第四學年第二學期課程之上課週數統一規定為18週。
(意即各學年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的上課週數皆為18週,畢業班級亦同)
二、
自98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
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課務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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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47.169
1F:推 f127doggpig:那還不錯可以在學校多打幾天嘴砲 10/27 18:15
2F:推 tongtongfish:大四的應該不會覺得不錯.... 10/28 02:38
3F:推 forerun:一樓就是大四.. 10/28 02:57
4F:→ kevin770111:哀~~我要重修 沒差= =a 10/28 21:15
5F:推 an08140624:超爽的 同樣學費可以多上一些課 硍 10/30 22:53
6F:推 encoreg57985:那要考證照或要在這段期間做其他是 不就都不用做?? 11/13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