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yta (查相關字請按/鍵)
看板NIU_Talk
標題Re: [公告] 標題分類勸說試辦期 (板工回覆)
時間Sat Feb 7 12:16:46 2009
※ 引述《zzzaaa12 (ZA)》之銘言:
: ※ 引述《loneloneago》大大 之推文:
: 推 loneloneago:關於樓上說的 民法中非對話意思表示以到達相對人生效 02/07 03:24
: → loneloneago:係指到達相對人所能支配的範圍為限 所以推文寄信均可 02/07 03:25
: 推 j022015:斷 02/07 03:27
: 推 loneloneago:惟僅推文恐日後又會引起爭議 建議板主寄信告知為宜 02/07 03:28
: → loneloneago:可確保已盡管理責任 也可讓鮮少上線之板友知道被砍文 02/07 03:30
: 推 loneloneago:而不會造成宜蘭板Adam01011鬧板事件在此重演 02/07 03:35
: 民法
: 第 95 條
: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 我之前少打了一個方式 水球
: 水球 推文 改標題 寄信
: 其實這四個都是95條說的方式
: 不過寄信算是最有保障的一個
: 寄了信同時推文叫他去收信 我覺得是比較好的方式
: 因為也順便告訴其他人 "已經提醒原PO修改了"
在此回覆 也感謝以法律層次提知更多
針對試辦期內之勸導方式
根據ptt所賦予之權限(於此板上)
勸說方式僅以在勸說文章以推文方式告知更動(勸說試辦期內)
否則依公告之辦法執行
若板友對於板工作法有議
請前往"市民廣場"-->"法務部"申訴
感謝板友們熱烈討論
只是單純針對文章處置作出說明
不希望搞得擦槍走火
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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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Locyta 來自: 114.137.56.57 (02/07 12:40)
1F:推 haraluya:真的說真的 你標題不用著名我們都知道你是板主 02/07 12:57
2F:→ haraluya:打從心裡覺得這樣不好 你真的想加就家在文章內容吧 02/07 12:58
3F:推 CloudJ:為什麼明明是一個talk版要搞的那麼嚴肅呢 talk都不talk了 02/07 13:26
4F:推 loneloneago:板主先的 02/07 13:31
5F:推 j022015:3樓說的對 這一連串真是乏味 但是又有點必要.... 02/07 15:54
6F:推 zzzaaa12:是阿 樓上要不要每篇都斷一下... 02/07 15:58
7F:推 zzzaaa12:你的推文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的"有趣" 02/0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