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74123 (lon)
看板NIUAE97
標題Re: [心得] 關於版龜大神
時間Fri Sep 4 12:26:34 2009
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賦予發文前的選項,可以選擇問題,也可以選擇閒聊。我是這樣理解的
:上帝賦予眼睛,可以選擇看書,但是也可以選擇偷窺。賦予嘴巴,可以選擇唱好聽的歌
,也可以選擇謾罵。而由人來訂定法律明確界定作甚麼動作不行。
至於你所說的共識,都是有法律根據的…
為甚麼只有版主能用公告,如果有人能先得到很重要的資訊的情況下,我也不懂。
我也只是表達我的想法與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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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2.56
1F:→ beebears :看上面文章在吵 據說因為這是共識 所以只有版主可用 09/04 13:28
2F:→ beebears :至於你說的偷窺與謾罵會受到法律的限制 09/04 13:30
3F:→ beebears :是因為已經損害到他人權益 09/04 13:30
4F:→ beebears :至於公告 我不了解損害到什麼 09/04 13:31
5F:→ beebears :如果非版主使用公告有弊病 PTT直接設定只限版主使用 09/04 13:32
6F:→ beebears :並不會像設立法律那樣困難 09/04 13:32
7F:→ block829 :你去叫台大把鄉民能用公告的功能關掉吧~這樣比較快 09/04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