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wfjason5221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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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賀德芬解聘被駁回
時間Thu Jul 31 13:47:32 2008
來源: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39243
賀德芬解聘案教部駁回
2008/07/31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南華大學解聘賀德芬案,昨天送到教育部的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審查,
小組認為,南華大學指賀德芬每周到校不足8個半天等違反聘約事項,
佐證不足,將「不續聘案」退回南華大學。
按照教師法的規定,如果不續聘的行政程序未完成,自8月1日起,
南華大學就必須發下一學期的新聘書給賀德芬,但南華大學校長陳淼勝昨天表示,
「我不發聘書,要等到學校收到教育部的公文,重開校評會再決定。」
賀德芬則表示,她是因在部落格上為學生說話,揭發校內交通安全、教學、
餐廳等缺失,才被學校報復,因此,聽到教育部還她公道,她十分欣慰;
但即使南華大學要重聘她,她也不想在這個學校再教下去,如今爭的是個公道。
陳淼勝說,不續聘賀德芬與她在部落格的批評無關,而是因賀違反聘約,
包括她身為專任老師,每周留校不足8個半天等;他表示,賀領的是最高的專任
教師薪水,每月10~11萬,一年領13.5個月,比兼任教師的年薪高約百萬,
就應該要做到專任教師的工作。
陳淼勝說,學校提出賀在校不滿8個半天的證據,主要是根據她木屋(宿舍)的電費,
「她的電費只有住她對面所長的四分之一,顯示她每周只排了兩天的課,
其他時間都沒在學校。」
但教育部的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認為,宿舍電費的證據力太低,
不足以證明賀德芬每周留校未達8個半天,南華必須重提更充分的佐證。
= =以這個方式來推論的話~整天宅在家裡的學生肯定是最認真的囉!!
唉~每次上新聞都是這種笑話!!名字裡有三個水也沒比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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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16.36
1F:推 vmilk:我根本沒看過這老師開的課在通識課表上耶 08/01 15:40
2F:推 m50blue:應該也有不少老師 不到8個半天吧= =? 08/01 17:23
3F:推 jackysung:許多老師在校時間根本不到8個半天.... 08/03 05:06
4F:推 Steve88:想殺雞儆猴吧ˊˋ 08/03 18:16
5F:推 seaman520:他開的系上必修和選修 太專業 有一定難度過 08/05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