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e (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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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四年級選修非畢業班&畢業典禮的問題
時間Mon Feb 23 17:09:35 2009
參考公告的
http://is.gd/kvUN
但已經找不到網頁 以下截錄內容
一、
凡
非畢業班及研究所課程均應上滿18週,
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各授課教師提前
考試及繳交學期成績。
二、
所修全部低年級(或研究所)課程結束後
,
學期成績均送達經校核並取得成績後,
始具應屆畢業資格。
三、
凡下修生修畢畢業學分(含必、選、通識
學分)者,即可攜帶
學生證、
私章及
離校
手續單親至教學業務組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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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226
※ 編輯: oe 來自: 220.131.6.226 (02/23 17:15)
1F:推 thought111:呃...早知道不下修了,這樣畢業後還要再跑一次學校 02/23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