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l (我需要P幣...)
看板NDMC-Volley
標題Re: [公告] 這裡是社長 Hohoho~~
時間Thu Oct 23 22:55:12 2008
團體要發展,基本上都是需要資金的
大家還是繳繳社費吧,當作運作的基金
基本上這筆費用可以拿來當作
教練費,迎新送舊費,比賽報名費(普仁盃之類),裝備臨時採購費,夜點費
我想說,大家先繳納了這筆錢,只要是球隊跟球社的人員
至於真正要運用的時候,經過"大家"一起同意,才動用這筆費用。
這樣大家覺得如何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48
1F:→ anyuchin:我同意 有付錢有向心有夜點有積極 10/23 22:56
2F:推 appleplural:恩恩,加一。 10/23 23:50
3F:推 tayshun:這樣也是OK啦 10/24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