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74741110 (Ray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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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分享] 好文分享,"你不會永遠17歲"
時間Fri Mar 17 14:12:5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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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218 (jeff) 看板: digitalk
標題: [分享] 好文分享,"你不會永遠17歲"
時間: Fri Mar 17 12:24:35 2006
文章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希望大家不要成為這樣的人.
現在有些"學者"大聲疾呼要用"愛"來教導孩子.
禁止教師有"任何"處罰的行為.
但這樣真的對孩子好嗎?
忽略的人性黑暗面的結果有可能就像理想的
"共產主義"般,是註定要失敗的.
孩子從小就在大人的庇蔭下過無憂無慮的生活,
除了用愛心教導,若在違規逾矩時不輔以嚴格堅定的處罰.
孩子當真會自動了解父母的"苦心"?
● 你不會永遠十七歲 ●
(文/陳津穗)
屬於草莓族的兒子即將退伍,最後一次放假,一進家門就說:「買輛車給我
吧!下禮拜,我要開車回部隊領退伍令。」役期近兩年,能安然而退,身為父親,
按說該高興才對,沒想到我卻心情低沉,思前想後,久久無法回應他的請求。
記得送他入伍時,耳提面命他注意言行,軍令如山,不得輕忽,他卻不改輕
佻地說:「國家靠我去救,一定毀了!」我殷切期待,他經歷軍隊磨練,可能會
較成熟穩健,事實上依然故我,不禁長嘆,難道這就是所謂一輩子的牽掛?
他回家後,丟下行李就想溜,我輕聲問他:「退伍後有什麼規畫呀?」他成
竹在胸答:「K書準備參加十月的考試啊!」他可算得精,以考試之名,申請延
後入營,足足玩了三個月;現在,他要故技重施,算算,又有幾個月好混了。
看我陷入沉思,他倒過來勸慰我:「爸,您不用操心,家裡多我一人,也不
過加雙筷子而已。」話說得可美啦,事實不是這麼回事。猶記得,我常常張羅好
飯菜請他入座,他探身一瞧,轉身走人:「我吃泡麵。」我算了算,桌上大大小
小有十道菜,辛苦的老媽還在廚房揮汗如雨,聽兒子要吃泡麵,氣得差點提菜刀
追出來。
當兵期間,他返家一定帶回大包髒衣物,老媽邊洗邊搖頭,我還得不時說「以
色列戰士的母親驕傲晾征衣」的故事來安慰她,而兒子那種永遠長不大的心態,
教人擔心。
在家,日上三竿,老媽去催駕,兒子說:「人家晚睡,幹嘛要早起?」母親
問:「那你能這樣過一輩子嗎?怎麼一點都不急?」只聽他灑脫地笑:「急?急什
麼?妳去探聽一下,我們這屆法律系兩班,有幾個人在上班?就算去上班,每月
不到三萬元的薪水能幹什麼?」
母親焦慮再問:「那你總要努力準備吧?」他顯得不耐地答:「考試哪有這麼
簡單,有學長考了十年,還在考呢!」如此不是擺明要父母再養他十年,先預告,
請不必沒見識,不要如此大驚小怪嗎?他翻身睡到自然醒,哪管母親的長嘆。
聽他口吻,讓我想起他大學四年用手機、換機車的行為。
他讀書學費父母全包,吃住在家,每月另支一萬元零用錢,卻入不敷出,非
要去打工,收入全用在無謂的消費上,像手機通話費,至少兩三千元,動輒五六
千元。而且每當新款手機上市開始廣告,他就恨不得趕快丟掉手邊用的;有次在
網咖打工,手機被偷,他不但不怪竊賊,還心存感激地說:「真謝謝他偷得好,
正想換支新的。」
另一件事是,有天晚上,他搭計程車回家:「爸,幫我付車錢,機車壞了,
丟在路邊。」接著,上演除非包計程車接送,否則沒新車、上學免談的戲碼。我
與老妻,尋尋覓覓,好不容易找到丟在天橋下的機車,推了好遠去送修,再騎回
家。老妻一路開罵:「這就是你教的好兒子?」
他的交通違規罰單,更讓郵差送到手軟,違規事由五花八門,例如:未戴安
全帽、違規停車、闖紅燈……有一次,罰單出現「棄車逃逸,逕行舉發」,如果
不是繳納罰款才領回被交警拆走的車牌,我還相信他所說車牌被偷,而且天天催
他報警呢!
至於打工,薪資還沒進帳,要怎麼花已計畫好,只要今天領錢,明天鐵定不
見人影,散盡錢財才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家。他不是月光族,應該叫「日光族」才
貼切!
他追求時尚名牌更是不在話下,尤以運動鞋非名牌絕不穿,他的理論:「我
不是虛榮,你總不願見到你寶貝兒子的腳受傷吧?」所以,父母親買三百九十九
元的地攤貨,兒子買價近十倍的旗艦級精品,是理所當然,好像中外古今皆如此,
否則怎配當孝順的好父母?
有次與老妻私下檢討,是否該多鼓勵少責難,妻遞給我筆和紙說:「要鼓勵
總該找出優點吧?來,給你十分鐘,把你寶貝兒子的好德行列出來看看!」不瞞
你說,我用超過妻給的時限好幾倍時間,竟然寫不出一個字!我猛然驚醒:「事
態嚴重!」
兒啊!老爸急於告訴你的一句話是:「你不會永遠只有十七歲!」快點醒過
來吧!
──轉載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聯合報》〈E6 繽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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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面〈你不會永遠十七歲〉這篇文章,你覺得如何?
在網路上流轉時,有人替文章加了一個新的標題--「我不要這樣的孩子!」
那個人可能還沒有孩子吧?
任何一個為人父母的、不管孩子殺了人還是放了火,都絕不會說「我不要這
樣的孩子!」因為,終究這就是我的孩子呀!
我比較希望的是,有年輕的孩子看了,可以說:「我不要變成這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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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名的漫畫家池上遼一早期的作品《暴民》,裡面所描述的「暴民」指
的並不是一般的流氓、黑道幫派或是社會運動中無理性破壞的群眾,他畫筆下的
「暴民」,竟然是兩個十七歲的俊美少年!故事裡,這兩個少年合力計畫去謀殺
其中一個人的父母兄姊,他們天衣無縫的謀殺了這一家四口人!然後,還把父親
的屍體丟到河裡,把母親和姊姊姦殺之後,剁下頭……為什麼要這麼殘忍呢?原
來他們只是為了要刺激在黑道混的哥哥盲目地到處去尋仇,為家人報仇。
暴民少年,在一旁欣賞著自己的哥哥瘋狂殺人、被警方追殺……
等到真相大白,問他怎麼可以這麼殘忍的對自己的家人時,少年一點悔意都
沒有的說:「因為活得太無聊,要找刺激和樂子呀!而且我們才十七歲,青春這
麼短暫,得好好玩才行啊!」
看到這樣的故事,你能說什麼呢?
如果這只是漫畫裡的故事,大概我們也可以不必說什麼。但是,你打開電視
看新聞時,現在是不是也可以時常看到聽到類似的情節發生了……因為女友求
去,少年跟朋友一起設計誘出女友,當街砍她數十刀,砍死女友後,還回家故意
發電子郵件給她,蓄意製造自己不在場的證明,然後,還氣定神閒的回學校參加
社團活動……
這是一個十幾歲的少年做的事!
新一代的暴民!
暴民們沒有是非對錯的觀念、沒有道德觀、不會良心不安!一切只為自己高
興就好!他們所能想到、顧到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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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不想養出暴民小孩。但是,現在很多似是而非的教育觀點卻很可能讓我
們在無意中,一天一天、一點一點的在培養小孩的「暴民性格」,例如說太過於
迷信「只要愛、不能讓孩子受一點點苦」這樣的教育論點。
我看到很多小孩到了小學還不會自己穿鞋穿襪;回家跟父母要求要買某某同
學有的東西,父母總是有求必應;一兩歲的小孩到餐廳吃飯,旁若無人的大吼大
叫;很多小孩吃東西都是這個不吃、那個不吃的……
爸爸媽媽總是說:「孩子還小嘛!」能幫他做的就做了,不能幫的就替他承
擔了吧。
只有愛、沒有教。暴民慢慢成長。
一兩歲的孩子教什麼呀?他哪懂呀?
真的懂!可以教吃飯的規矩、可以教他不可以無限制的擴張自己的慾望、要
尊重別人!
我自己帶過兩個女兒,一個五歲、另一個才剛滿一歲又三個月。我也愛她們,
但是我不允許她們吃飯時起來亂走,先前還沒滿一歲的妹妹也一樣,要乖乖坐在
嬰兒座椅上吃完飯。
真的可以!還不到一歲就做到了!
把孩子當成跟你一樣是另一個獨立、完整的個體,是一個你可以跟他說道理
的人,不管多小,都跟他說他應該懂的做人處世道理。你會看到的--孩子真的
懂!
在《愛孩子,更要教孩子》這本書裡,我看到了法國人跟我們不一樣的教育
觀點、對待孩子的方式,人家也沒少愛孩子,教出來的孩子一樣善體人意、知書
達禮。我碰巧先前已經用過類似方法帶我自己的孩子,很喜歡,所以樂於引薦這
樣的親子教養書給其他跟我一樣愛孩子、也想教孩子的父母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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