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eDiogu (太空戰士)
看板NDHU_IB97
標題[情報] 就學貸款
時間Mon Jul 21 11:20:26 2008
捌、學務處補充說明個別申請事項:
一、就學貸款申請─【承辦人: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電話:03-8632218,傳真
03-8632210】
(一)本校申請期限:97年 8 月 22 日(週五)起至9 月 5日(週五)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
為憑)或親送下列資料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逾期未登錄或未寄件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
續。
1.已完成銀行對保之貸款申請書:請逕向台灣銀行網站完成線上登錄及下載申請書並親自
至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對保書需加蓋銀行戳記)。
【台灣銀行網址:
https://sloan.bot.com.tw/sloan/loginStudentPre.do】
2. 本校就學貸款申請表:請至「網路註冊系統」完成就學貸款線上登錄及下載申請表。
【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網址:
【
http://web.ndhu.edu.tw/portal/sysloader.aspx?sysid=5】
3.繳款單:註冊繳費單全聯【勿撕開折合線,請全聯交回】。
4.戶籍謄本:貸款生及保證人雙方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各一份。(第二次以上申請貸款者可
免附)
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一定要繳交本人及保證人戶籍謄本各一份(不可使用謄本影印本或戶
口名簿影印本,學生本人暨保證人若同戶籍時只需繳交一份戶籍謄本即可)。
(二)就學貸款申請,一學期僅限一次,加退選後之學分費需自行負擔,不列入貸款結算作
業。
(三)若就學貸款申請不足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當天至出納組現場領取補繳費之註冊繳費
單現金繳費。
(四)若無法於註冊當天補繳資料者,自 9 月 18 日(週四)起至 10月 7日(週二)止,請將
相關補交資料送至行政大樓二樓生輔組辦理。
(五)若學生逾限未將資料送達本校或就學貸款申請不足額者未於註冊當天補單繳費完成,
將視為「未完成」註冊手續,依學則第12條(學士班)、57條(研究生)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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