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jseries (WAI)
看板NDHU_ACC_SA
標題[公告] 系隊成立暨管理辦法章程表決
時間Tue Sep 23 23:23:51 2008
時 間:九月二十八日~十月四日
參與成員:全體系學會成員
通過辦法:三分之二系學會成員同意
請於九月二十三日~九月二十六日以前,對下列章程有問題者,請推文提出異議。
東華大學會計學系系學會章程(第九章-系隊成立暨管理辦法)
(看完下列各條章程內容,請各位系學會會員在各選項的同意或不同意欄位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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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同意│ 章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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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條:系隊之成立須由發起人提出完整企劃書及系學會之一般會│
│ │ │之一般會員三十人以上連署,經會長核准後,系學會版上公告七天│
│ │ │,若會員無重大異議提出,則發起人須在兩星期內至少提交十名隊│
│ │ │員名單,系隊得以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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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條:系隊之廢除 │
│ │ │(一)系隊若有違反運動員精神之行為,或對於系學會補助款不正當│
│ │ │運用之舞弊情形,(前者)經由會員連署一百人進行彈劾權,後經全│
│ │ │全體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使得廢除該系隊。(後者)經查明屬實│
│ │ │,將立即停止系隊一切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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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條:系隊補助款 │
│ │ │(一) 壹:各隊年度預算購買書,內容只需記載分到的預算需用在 │
│ │ │何處,必須於各年之七月三十一日前,提交至系學會財務組,逾期│
│ │ │視同放棄該分配預算的權利。 │
│ │ │貳:年度預算購買書補助範圍為:年度耗損之球具、系隊練習之場地│
│ │ │費(皆部分補助)。 │
│ │ │參:系學會補助系隊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年度總預算的百分之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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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肆:系學會補助系隊之總金額由各隊隊長商議後,自行分配金額, │
│ │ │並提交分配結果給系學會財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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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壹:系學會其他補助款內容為大會盃之全額報名費用,車馬費│
│ │ │不額外補助(系辯不適用此條款)。 │
│ │ │貳:大會盃領隊會議,系上代表(體育長)之車馬費視情況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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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系學會其他補助款內容如指派的菁英盃參賽人員之部分車馬費 │
│ │ │,視為當年參賽人數決定補助額度,其中一人新台幣五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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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壹:各系隊在各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必須交付球具、場地費│
│ │ │之相關收據證明給監委會審查,以防止不實之申報預算。(未提交 │
│ │ │不得參與下年度的預算分配)。 │
│ │ │貳:若審查實際花費結果,與預算書內容極大不符合,將處以下年 │
│ │ │度不補助之處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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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條:系隊之獎勵辦法 │
│ │ │(一)壹:菁英盃大會盃 │
│ │ │第一名兩千五百元、第二名兩千元、第三名壹千五百元、第四名一│
│ │ │千元 │
│ │ │貳:台灣區域性比賽(至少含三縣市以上) │
│ │ │第一名兩千元、第二名一千五百元、第三名一千兩百元、第四名一│
│ │ │千元 │
│ │ │參:東華大學校內比賽 │
│ │ │第一名一千五百元、第二名一千元、第三名五百元 │
│ │ │(二) 壹:各系隊於各年之七月三十一日前將得獎證明,提交至財務│
│ │ │組,逾期視同放棄該權利。 │
│ │ │貳:各系隊聲請獎勵上限為兩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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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同意的選項,請在背面空白說明原因,以玆修正。系學會感謝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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