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y0223 (fly in th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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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第十一屆 學生學術論文發表會
時間Mon Sep 29 12:51:4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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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ty0223 (fly in the sky)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公告]第十一屆 學生學術論文發表會
時間: Mon Sep 29 12:50:07 2008
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第十一屆學生學術發表會
壹、 徵稿內容:凡具問題意識,立論清晰,屬於中文研究涉獵範圍,格式符合學術規範之論文,均歡迎來稿。
貳、 字數限制:一萬字以上,兩萬字以下為原則。
參、 徵稿對象:凡東華中國語文學系大學部與研究所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肆、 徵稿條件:投稿論文須先取得本系專任教師之推薦書,始得發表。
伍、 報名、徵稿時間:
(一)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0月8日前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聯絡人,謝雅君),來信請以姓名/篇名/報名表為標題,如:唐小宇/歐陽詢書法研究/報名表。
(二) 截稿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截止。10月15日前寄論文電子檔一份至:
[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林瑞能)並將論文紙本一份、指導老師推薦書交至系辦碩博士班信箱。
陸、 發表日期:97年10月28、29日。
柒、 經公開發表並審查通過者,將刊載於《東華中國文學研究》。
捌、 論文格式:
一、 邊界:使用word預設格式,上下為2.54cm、左右為3.17cm。
二、 字元數/行數:每行字數為35字。每頁行數為38行。
三、 段落:全篇論文行距採單行間距,內文以左右對齊,段落間請勿空行。
四、 字型:為了確保論文在送印後文字仍清晰易讀,文章標題文字用16點字型;內文用12點字型。中文字型請用新細明體,引文用標楷體;英文請採用Times New Roman。
五、 首頁:論文首頁以先後順序排列包括論文標題、發表人職稱(例如,國立東華大學中文系碩士班)、發表人姓名、摘要、關鍵字。本文由第二頁始。
六、 撰稿格式:(參照《中國文哲研究集刊》)
(一) 各章節使用符號,依一、(一)、1.、(1)……等順序表示;文中舉例的 數字標號統一用(1)、(2)、(3)……。
(二) 所有引文均須核對無誤。各章節若有徵引外文時,請翻譯成流暢達意之中文,於註腳中附上所引篇章之外文原名,並得視需要將所徵引之原文置於註腳中。
(三) 請用新式標號,惟書名號改用《》,篇名號改用〈 〉。在行文中,書名和篇名連用時,省略篇名號,如《莊子‧天下篇》。若為英文,書名請用斜體,篇名請用 “ ”。日文翻譯成中文,行文時亦請一併改用中文新式標號。
(四) 獨立引文,每行低三格;若需特別引用之外文,也依中文方式處理。
(五) 注釋號碼請用阿拉伯數字隨文標示。
(六) 注釋之體例,請依下列格式:
1. 引用專書:
王夢鷗:《禮記校證》(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年),頁102。
孫康宜著,李奭學譯:《陳子龍柳如是詩詞情緣》,增訂本(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頁21-30。
2. 引用論文:
(1) 期刊論文: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臺大中文學報》第3期(1979年12月),頁1-5。
林慶彰:〈民國初年的反詩序運動〉,《貴州文史叢刊》1997年第5期,頁1-12。
(2) 論文集論文:
余英時:〈清代思想史的一個新解釋〉,《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76年),頁121-156。
(3) 學位論文:
吳宏一:《清代詩學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1973年),
頁20。
3. 引用古籍:
(1) 原書只有卷數,無篇章名,注明全書之版本項,例如: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約西元12世紀),卷2,頁2上。
〔明〕郝敬:《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湖北叢書》本),卷3,頁2上。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一回,見俞平伯校訂,王惜時參校:《紅樓夢八十回校本》(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頁1-5。
(2) 原書有篇章名者,應注明篇章名及全書之版本項,例如:
〔宋〕蘇軾:〈祭張子野文〉,《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卷63,頁1943。
〔梁〕劉勰:〈神思〉,見周振甫著:《文心雕龍今譯》(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248。
王業浩:〈鴛鴦塚序〉,見孟稱舜撰,陳洪綬評點:《節義鴛鴦塚嬌紅記》,收入林侑蒔主編:《全明傳奇》(臺北:天一出版社影印,出版年不詳),王序頁3a。
(3) 原書有後人作注者,例如:
〔晉〕王弼著,樓宇烈校釋:《老子周易王弼注校釋》(臺北:華正書局,1983年),上編,頁45。
〔唐〕李白著,瞿蛻園、朱金城校注:〈贈孟浩然〉,《李白集校注》(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卷9,頁593。
4. 引用報紙:
余國藩著,李奭學譯:〈先知‧君父‧纏足──狄百瑞著《儒家的問題》商榷〉,《中國時報》第39版(人間副刊),1993年5月20-21日。
5. 再次徵引:
(1) 再次徵引時可隨文注或用下列簡便方式處理,如:
註1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臺大中文學報》第3期(1979年12月),頁1。
註2 同前註。
註3 同前註,頁3。
(2) 如果再次徵引的註不接續,可用下列方式表示:
註8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頁5。
6. 注釋中有引文時,請注明所引注文之出版項。
7. 注解名詞,則標注於該名詞之後;注解整句,則標注於句末標點符號之前;惟獨立引文時放在標點後。
(七) 其他體例:
1. 年代標示:文章中若有年代,儘量使用國字,其後以括號附注西元年代,西元年則用阿拉伯數字。
(1) 司馬遷(145-86 B.C.)
(2) 馬援(14B.C.-49A.D.)
(3) 道光辛丑年(1841)
(4) 黃宗羲(梨洲,1610-1695)
(5) 徐渭(明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 明神宗萬曆十一年〔1593〕)
2. 關鍵詞以不超過六個為原則。
3. 若文章中多次徵引同一本書之材料,為清耳目,可不必作注,而於引文下改用括號注明卷數、篇章名或章節等。
(八) 徵引資料來自網頁者,需加注網址。
(九) 英文稿件請依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之最新格式處理。
七、 若不符合以上格式,主辦單位保留刪改權。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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