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ca1022 (潁薰是高高)
看板NDHU-His_MB
標題﹝公告﹞北歷盃重要公告-男籃章程
時間Mon Dec 24 19:56:27 2007
球員資格
男籃
1. 球員必須為各校歷史系在學大專生或研究生(雙主修可,須出示修課證明)。
2. 參賽球員在出賽期間應攜帶學生證。
3. 參賽之球員必須為已登錄於秩序冊上之名單;未登錄於攻守名單之球員不得出場。
4. 本賽事球員名單以登記20名球員為上限,而參賽之登錄球員名單則以12名為上限,名
單中所有球員必須附上具有照片的學生證正面之影印本及背號,體保生需另備註,主辦單
位將此視為正式球員名單之依據。
5. 參賽球員必須穿著統一且明確標示背號的運動球衣。中途更換號碼、無背號者,不得
出場比賽。
6. 體保生:體育保送生,須在秩序冊上註明身分。凡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保送生(任何
保送項目之體育保送生、甲組校隊之球員皆在此範圍之內)。每隊比賽時皆只能有一名體
保生在場上。
比賽方式
1. 進行第一場賽事者,比賽開始30分鐘前必須至大會登記報到並核對學生證,其餘所有
參賽隊伍一律在九點前報到完畢。開賽前5分鐘將球員登錄名單交給該場地記錄台。
2. 本賽事採4節制,開賽前1分鐘記錄台會通知各隊即將開賽,每一節10分鐘,第一、二
節之間以及第三、四節休息2分鐘,第二、三之間休息5分鐘。
3. 比賽過程中,跳球採球權輪替,除第一節開賽跳球之外,其餘爭球或延長加賽之狀況
皆以輪流給球方式。
4. 比賽進行時間:前三節除暫停之外皆不停錶,第四節(最後三分鐘決勝期)按正常狀
況停錶。
5. 暫停次數:本賽事分成上、下半場。上半場(第一、二節)可暫停兩次,下半場(第
三、四節)可暫停三次,上半場暫停次數不可累積到下半場,每次暫停時間30秒。
6. 犯規次數:單場個人犯規達到第五次,則犯滿畢業下場。而單節團體犯規到達第五次
時,將進行加罰兩球。若需延長加賽,則團體犯規次數則以第四節繼續累積。
7. 正規賽比賽時間結束,雙方分數相同,需進行延長加賽。以第四節時間結束,休息三
分鐘,再進行五分鐘的延長賽,球權採延續之前比賽的輪替順序決定。延長賽之暫停次數
為一次。
8. 若勝負關係相同時,比較順序為:對戰成績對戰總得分減總失分-比賽場次失分較小者
-商率較大者-大會丟銅板決定。
9.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06年10月出版之最新籃球規則。
10. 比賽用球為大會指定用球〈斯伯丁 型號64-531〉。
附則
1. 第四節最後兩分鐘,被得分得以要求換人。
2. 第四節最後兩分鐘,自然時間停錶。
3. 所有暫停及換人必須到場邊紀錄台提出要求,場上比賽球員不得要求暫停及換人。
4. 比賽正式開始10分鐘後,若參賽隊伍仍因人數不足等因素無法進行比賽,該場裁判得
以20:0判決比賽。
5. 為維護場上球員的安全,場上球員禁止攜帶任何飾品(包含項鍊、戒指、耳環、手環
、手錶……等飾品)。
6. 所有比分和攻守記錄以紀錄台之紀錄為依據,所有裁判皆以該場裁判之判決為依據。
--
人生是一列快車 急駛於陽光與天陰
每天都有人上車下車 但我只是一個凡人
我只能陪每個人走過一段旅程 到了下一站揮手作別
看著票價上印著的數字 我想這一段旅程裏已經值回票價
在下一段旅程 你有你的 我有我的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