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love (郭靖郭大俠)
看板NDHU-DSLS09
標題[建議]場地借用 (阿~~醬應該會被唸)
時間Mon Oct 3 00:49:06 2005
自94.9.17(星期六) 00:00開始,「運動場地借用管理系統」有以下更新,請惠予留意
配合:
一、原預借當日算起一週後至一個月間之流程,改為預借*[1;5;32;47m六日後至一個月間]
之場地;即星
期三可預借下週二(含)起一個月間之場地。
二、不涉及繳費之場地預借,在完成系統借用登錄後,電腦會自行確認完成,不須再至
體育室辦公室確認。
惟涉及繳費之作業流程維持不變;即於系統登錄借用後,列印申請單,於隔日一個工作日
內至台企銀行繳費,並於隔日三個工作日內,於上班時間(08:00-17:00)至體育室辦公
室辦理借用確認。
三、新設「全校性大型活動」借用流程:遇有全校性之大型比賽活動,活動負責人可檢具
活動企劃書,敘明需要之場地和時間向體育室提出申請。經體育室核可後,體育室會開放
帳號及時間給申請人,申請人須於開放時間內利用此系統登借活動需用場地,列印場地借
用申請單,並於規定時間內至台企銀行繳費後至體育室辦理確認(依本項流程辦理之場地
借用,不論是否涉及繳費,均須至體育室辦理確認,否則借用無效,請特別留意)。本項
借用流程不受一般借用流程之限制。活動期間如需支援垃圾子車時,請主動告知,切勿將
垃圾直接堆置於球場。
四、本校教職員欲借用運動園區場地,請依本校人事請假系統之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運
動園區場地借用系統」辦理場地借用即可,借用作業流程與學生借用流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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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4.137
→ ablove:除非有重大特殊原因,否則無法借用一週內場地。請惠予留意! 10/0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