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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學生會] 982學年度國立中央大學校園廣宣品管理辦法
發信站中大資工二進位的世界 (Mon Mar 15 19:37: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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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在學生會網站尚未完成更新前,暫時採用人工登記。請要申請之社團至學生活動
中心二樓學生會辦審核,經核定後由學生會人員登記負責人之資料、申請之活動、張貼期
限與種類。
2、學生會人員值班時間為每週一 ~ 五 中午十二時至十二時五十五分。
此辦法從即日起將加強實施,學生會將會不定期的派人巡查是否有違規張貼,請社團注意
= 國立中央大學校園廣宣品管理辦法 =
◎前言:本管理辦法制定之宗旨乃為落實學生自治之精神與維護校園整潔,由學校指導
中央大學學生會統籌管理有關海報類性質張貼性質之宣傳品,作為校內社團與行政單位之
公約,以發揮海報宣傳之效果,提高管理品質及效率。
◎定義:海報宣傳品,指各社團或學生個人於校內發行之海報、通告、啟事、傳單、布
條或其他宣傳性質之物件,依種類之不同,略分為大型宣傳海報(以下簡稱巨海)、一般
中小型海報(以下簡稱海報)、平地黏貼宣傳品(以下簡稱地宣)、布條旗幟(以下簡稱
旗幟)、樹木間懸掛宣傳品(以下簡稱樹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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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巨海
一、【使用場所】
學生活動中心(一餐)。
二、【格式】
學生活動中心:共可懸掛六張(由靠近宵夜街之牆面往女十四舍方向數起,分為
ABCDEF六個欄位)。巨海之大小限制為全開海報直放,四乘四張,長度不得超過巨
海線。
三、【管理】
1、採人工登記方式。
2、張貼任何廣宣品於活動前一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慢需於張貼當天中午值班
時間至學生會會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百元整,否則學生會得以撤銷其申請。
3、自懸掛日起,經向學生會報備同意後,始可更換剩餘欄位或取消原申請。
四、【使用規範】
1、每個單位至多申請一個欄位,使用期限為兩星期。自張貼到期日前三天後始
可續借。限續借二星期。
2、若該單位未於申請後兩日內將宣傳品貼出,學生會將會撤銷該次申請。
3、聯合活動視為一個單位,不得以不同單位名稱申請多個欄位。
4、任何廣宣品欄位租借者,需為本校學生或校內單位。
5、截止日期隔天早上8點前,若貴單位未將宣傳品撤除,學生會將不負保管責
任。
6、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日期早上8點後張貼。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
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包括巨海本身及繩子),若社團經學生
會通知後仍未清除,除沒收押金外,禁止申請相關宣傳品之權利一個月。
3、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製造髒污,將會沒收壹百元押金,並
禁止申請相關宣傳品之權利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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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海報
一、【使用場所】
宵夜街、百花川、依仁堂的海報牆
二、【格式】
宵夜街:編號A1~A13和B1~B22,共35個欄位。(長:86cm、寬:
77.5cm)
百花川:編號D1~D22,共22個欄位。(長:110cm、寬:78cm)
依仁堂:編號F1~F10,共10個欄位。(長:95cm、寬:80cm)
長寬以不超過一個欄位大小為限。
三、【管理】
1、採人工登記方式。
2、張貼任何廣宣品於活動前一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慢需於張貼當天中午值班
時間至學生會會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百元整,否則學生會得以撤銷其申請。
3、自懸掛日起,經向學生會報備同意後,始可更換剩餘欄位或取消原申請。
4、截止日期隔天早上8點前,若貴單位未將宣傳品撤除,學生會將不負保管責
任。
5、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日期早上8點後張貼。
四、【使用規範】
1、每個單位至多申請四個區域(百花川、宵夜街AB區、依仁堂),每個區域
最多得申請一個欄位,使用期限為二星期。自張貼到期日前三天後始可續借。限續借二星
期。
2、所張貼的海報不得污損海報牆。
3、若該單位未於申請張貼日起後兩日內將宣傳品貼出,學生會得撤銷該次申請
。
4、聯合活動視為一個單位,不得以不同單位名稱申請多個欄位。
5、任何廣宣品欄位租借者,需為本校學生或校內單位。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
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
製造髒污,將會沒收壹百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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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地宣
一、【使用場所】
為維護校內交通安全及宿舍寧靜,十字路口與宿舍區禁止張貼地宣。
二、【格式】
大小不得超過A2大小。
三、【管理】
1、採人工登記方式。
2、張貼任何廣宣品於活動前一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慢需於張貼當天中午值班
時間至學生會會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百元整,否則學生會得以撤銷其申請。
3、自懸掛日起,經向學生會報備同意後,始可更換剩餘欄位或取消原申請。
4、截止日期隔天早上8點前,若貴單位未將宣傳品撤除,學生會將不負保管責
任。
5、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日期早上8點後張貼。
四、【使用規範】
1、每個單位使用期限為兩星期。自張貼到期日前三天後始可續借。限續借二星
期。
2、若該單位未於申請張貼日起後兩日內將宣傳品貼出,學生會得撤銷該次申請
。
3、一天內最多三個單位申請。
4、聯合活動視為一個單位,不得以不同單位名稱申請多個欄位。
5、任何廣宣品欄位租借者,需為本校學生或校內單位。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或於禁止區域張貼地宣,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
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
製造髒污,將會沒收壹百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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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旗幟
一、【使用場所】
百花川及環校道路之旗插。
二、【格式】
普通旗幟無特殊規定,其他需懸掛之宣傳品則列為專案業務。
三、【管理】
1、採人工登記方式。
2、張貼任何廣宣品於活動前一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慢需於張貼當天中午值班
時間至學生會會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百元整,否則學生會得以撤銷其申請。
3、自懸掛日起,經向學生會報備同意後,始可更換剩餘欄位或取消原申請。
4、截止日期隔天早上8點前,若貴單位未將宣傳品撤除,學生會將不負保管責
任。
5、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日期早上8點後張貼。
四、【使用規範】
1、每個單位使用期限為兩星期。自張貼到期日前三天後始可續借。限續借二星
期。
2、一天之中最多四個社團同時插放旗幟;
百花川分A、B、C區,環校道路則不限制數量與分區。
3、任何廣宣品欄位租借者,需為本校學生或校內單位。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
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
製造髒污,將會沒收壹百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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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樹宣
一、【使用場所】
1、百花川。
2、宵夜街口。
二、【格式】
樹宣無特殊規定,以不影響人車安全及環境整潔為原則。
三、【管理】
1、採人工登記方式。
2、張貼任何廣宣品於活動前一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最慢需於張貼當天中午值班
時間至學生會會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百元整,否則學生會得以撤銷其申請。
3、自懸掛日起,經向學生會報備同意後,始可更換剩餘欄位或取消原申請。
4、截止日期隔天早上8點前,若貴單位未將宣傳品撤除,學生會將不負保管責
任。
5、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日期早上8點後張貼。
四、【使用規範】
1、每個單位使用期限為兩星期。自張貼到期日前三天後始可續借。限續借二星
期。
2、若該單位未於申請張貼日起後兩日內將宣傳品貼出,學生會得撤銷該次申請
。
3、一天內最多三個單位申請。
4、聯合活動視為一個單位,不得以不同單位名稱申請多個欄位。
5、任何廣宣品欄位租借者,需為本校學生或校內單位。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
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製
造髒污,將會扣壹百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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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專案申請
一、【使用場所】
無特殊規定。
二、【格式】
無特殊規定,以不影響人車安全為原則。
三、【管理】
1、如所使用之宣傳品不在校園宣傳品管理辦法中,則須提出學生報告至課外活
動組申請審核,待通過後發函至學生會統一進行管理。
2、請於中午值班時間攜帶學生報告或其他證明,至學生會辦登記並繳交保證金
新台幣壹百元整。
四、【使用規範】
1、不限專案宣傳時間。
2、在互不違害活動進行與校園安全為前提下,不限社團與專案申請數。
3、若到該申請時間之第二天中午仍未見懸掛,得直接撤銷該次申請。
五、【使用權之保障】
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他宣傳品之時效,遇有日期或場所重複的情況,應向學生會
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遮掩。
六、【罰則】
1、無申請而私自張貼者,經發現後學生會會派人清除宣傳品並禁止其申請任何
宣傳品之權利二個月。
2、期滿後隔天早上8點前未清除乾淨、任意覆蓋或損毀他人宣品、破壞場地、製
造髒污,將會扣壹百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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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退還押金規則
1 、若沒有任何違規事項,申請人可以於借閱期滿後並清除完宣傳品時,憑繳押金
時的收據,至學生會領取押金退還,若收據遺失則可以學生證作為替代。
2 、最遲須於下個學期的第一週前,前來學生會領取押金退還,否則學生會有沒收
押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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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於以上的廣宣品申請辦法有任何疑問的
請到二進位的NCU_Student板上詢問
或請寄逼信到NCUStudent作詢問
還有要特別注意的事項為:
而為宣導大家先申請再張貼海報,近期百花川欄位將全面上鎖,請有申請張貼的社團
於周一到周五中午時間至學生會辦(一餐活動中心二樓)登記鑰匙租借,並於隔天歸還
***海報牆的使用管理不易,請要張貼海報的社團或學校行政單位務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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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 Sat Mar 13 12:32:51 2010 [47-206.dorm.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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