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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中大清寒就學補助辦法
發信站中大資工二進位的世界 (Mon Oct 22 16:22: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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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cuooeca (課外活動組) 看板: CMC-Summer
標題: 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
時間: Mon Oct 22 16:08:46 2007 to Mon Oct 22 16:10:13 2007
編號I10961國立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本學期有60個名額,每名獎金2萬元
整,目前申請並不踴躍,歡迎家境確實清寒,有需要協助的同學踴躍申請
以下為申請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
94.03.15.93學年第2學期第1次學務會議通過
94.12.27.94學年第1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 1 條 為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其向上精神,特設立「國立中央大
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 2 條 金額:每名新台幣兩萬元整。
第 3 條 名額:每學期六○名。在預算範圍內視狀況調整人數。。
第 4 條 本校具正式學籍且經濟上需要資助之大學部及研究所(以在學前兩年為限)清寒
學生(不含延畢生及在職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六十分,研究所七
分以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
第 5 條 申請期間:每學期開學後於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公告期間內提出申請。
第 6 條 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乙份。
二 成績單乙份。
三 自傳(內含家境說明)乙份。
四 近一年全家綜合所得稅資料證明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 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乙份,僑生或外籍生免繳。
P.S.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辦法
攜帶父母和自己的身分證印章到國稅局申請即可
第 7 條 審核程序:由獎助學金常設執行委員會負責審查、核定得獎名單等事
宜。
第 8 條 本辦法經本校學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申請截止日期
第 7 條 審核程序:由獎助學金常設執行委員會負責審查、核定得獎名單等事
宜。
第 8 條 本辦法經本校學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申請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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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 Mon Oct 22 16:10:44 2007 [osa-12.adm.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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