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pmg (sppmg)
看板NCU_Talk
標題[問題] 紅火蟻通報問題
時間Fri Jan 2 14:47:56 2015
各位新年快樂 :)
我剛剛在學校週邊停車場發現疑似紅火蟻蟻丘(只確定高於10cm這一特徵)
是通報學校就好還是要一起通報桃「市」農業處(局?)
學校的話是通報哪裡?
我有捕捉四隻樣本,需要照片嗎? :)
(咦!我是不是可以開始販售生物武器了?之前不是有人被狗咬傷?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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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照片集:
http://imgur.com/a/0Wt8O
拿湯匙當比例尺,約長10cm。蟻窩是依著一節斷樹建立的。
螞蟻那些圖的下方的藍色網格是1cm^2。沒細量蟻長,約0.5c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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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補充照片。第一次玩水滴透鏡。
http://imgur.com/a/Ak920
應該是紅火蟻沒錯,至少那兩節突起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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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88.151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NCU_Talk/M.1420181280.A.506.html
1F:推 physbook: 校內應該是通報軍訓室校安中心吧 01/02 14:51
2F:→ physbook: 應該是要先通知校方 01/02 14:52
因為是在校區外的停車場發現的,所以不確定學校是否會管。
不過那停車場似乎也是中央所有。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2/2015 14:56:11
3F:推 henryrita: ant man是你 01/02 15:33
4F:推 o3208: 學校這幾天也沒人吧 01/02 15:39
5F:推 magicclock: 以後就叫你火蟻王吧!(感謝熱心 01/02 16:08
XD
剛剛去軍訓室,沒人~~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2/2015 16:17:38
6F:推 physbook: 軍訓室應該要有人輪值才對,也許是沒看到或是出去巡邏, 01/02 17:31
7F:→ physbook: 可以打電話通知 03 2805 666 01/02 17:32
8F:推 physbook: 如果是後門各機車停車場或是前門車棚的話都是學校管轄範 01/02 17:34
9F:→ physbook: 圍,只是還有發現毒蛇的也是找軍訓室。 01/02 17:34
10F:→ physbook: (只是=>之前) 01/02 17:35
ok,感謝。
明天聯絡看看。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2/2015 17:45:33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2/2015 18:20:44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2/2015 18:24:16
11F:推 ironyam: 比例尺怎麼不是香蕉 01/02 21:26
12F:推 physbook: 話說確切位置在哪裡啊?講一下避免其他人踩到~ 01/02 22:25
13F:推 anikiwu: 原PO勇氣十足~ 抓紅火蟻不是開玩笑的!! 01/02 23:37
14F:推 iamback5566: 塊陶阿 o'_'o 01/03 00:13
15F:推 ededws1: 想請問樓上的物理書是大氣的那位物理書嗎? 01/03 00:41
16F:推 physbook: !!!!!!!!!!!!!!!!!!!!!!!!!!!!!!!!!!!!! 對...... 01/03 00:52
17F:推 trollfrank: 想知道確切地點+1 之前那隻狗才追過我(欸 01/03 02:52
18F:推 ededws1: 只是剛好看到你有出現在Fortran版,又想到系上有這麼一個 01/03 14:02
19F:→ ededws1: 人,才想問問看 01/03 14:03
20F:→ ededws1: 我是皮皮的室友 01/03 14:04
已通報教官。
確切位置在宵夜街斜坡下370巷內的中大停車場底端。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3/2015 16:25:19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3/2015 18:02:04
21F:推 tim32142000: 現在才發現我認識作者! 01/03 20:47
22F:推 k232921: 推文認親!!(幫高調 01/05 09:53
剛剛經過發現洞口被挖開,還有一隻長翅的(蟻后?)在外面爬
抓回來後,感覺上像是有被下藥一樣,活動力不高。
我之前有點擔心有人知道反而會讓人去破壞。後來想想地點在路邊,
這附近有些小朋友什麼的,決定還是放個告示在那。
想不到最後還是有人故意去破壞。
※ 編輯: sppmg (114.32.188.151), 01/06/2015 16: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