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65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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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通識中心徵求LMS助教各兩名
時間Mon Sep 1 13:01:39 2014
通識中心徵求LMS助教各兩名(韓保中、王燦槐老師)
協助老師使用LSM系統
欲申請者請來信至
[email protected]
來信主旨:LSM助教申請_姓名_
並附上基本資料
(1) 姓名
(2) 系級
(3) 連絡電話
(4) E-mail
(5) 欲申請老師(韓保中/王燦槐老師)
詳細資訊如下:
1. 補助事由:LMS數位學習平台資料轉換補助--負責將資料從BlanckBoard數位學習平台
轉入、或將資料放入LMS數位學習平台之課
2. 補助對象:課程助教(每位專任(案)、兼任教師限1位)
3. 補助期限:自103年9月1日~10月31日
4. 補助金額:每名課程助教總工讀費,一小時115元,最高22小時,共計2530元。(補助
課程助教人數上限450人)
5. 助教條款:須參加LMS教育訓練,並協助教師將課程資料上傳LMS系統。
6. 申請補助助教程序:
(1) 9月12日前: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工讀申請表] 送回 (如附檔)
(2) 工讀時間:請課程助教當日至研發處簽到退系統
(
http://140.115.182.62/PartTime/parttime.php) 簽到退。
(3) 11月5日前: [簽到退紀錄] 送回課務組。若確實工讀時數與簽到退時數不符者,請
於簽到退紀錄表中直接簽名更正。
LMS課程助教工讀限制:
(1) 工讀時數限制:不能超過30小時:依本校學生工讀辦法第六條,工讀生之工作時數,
學期中每月不得超過30小時,請自行控管。(亦即,9月及10月LMS課程助教工讀時數在全
校工讀總時數不要超過30小時。)
(2) 不能重複支領酬勞: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附件二教育部補助及
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支用說明5-4規定:「已按月支領固定津貼者,除實際擔任授課
人員,得依規定支領講座鐘點費外,不得重複支領本計畫之其他酬勞。」(亦即,凡擔任
教師國科會等計畫兼任助理支領固定津貼者,不能擔任LMS課程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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